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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启动实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9-08-20

  近日,重庆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印发《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下简称《方案》),启动实施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等群体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招生院校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安排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各招生院校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报名须知、考试方案等。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8月19日—9月13日,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9月27日—28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第二轮:10月14日—25日,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开展报名及志愿填报;10月30日—31日,针对本轮次未被录取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首页“高职单招报名入口”,登录账号名和初始密码在报考院校初审通过后获取,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

  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到拟报考院校进行报名并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和初审。若报名后需更改报考院校的,须经原报考院校同意取消其相关信息后,方可报考其他院校。

  三、招生计划

  本次扩招和培养任务由市属高职院校承担,分别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等群体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考试单独招生。高职扩招专项计划由各招生院校按市教委有关要求报批后执行,并在本校网站公布。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汇总公布各招生院校网站链接。

  各高校将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遴选设置有良好就业前景的招生专业开展扩招工作。鼓励校企协同育人,服务区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信息经济五大产业,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四、测试

  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组织相应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时间自定、自行组织,可通过机考、校际联合、成绩互认等灵活有效的方式进行。测试成绩由各院校自行组织评定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对成绩有疑义者可向所报考院校申请成绩复核。测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

  五、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并公布录取结果和录取未满额院校及专业。未录取考生可在相应的志愿征集时间段到未满额院校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报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等考生,可于报名时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免试录取。

  六、学生管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录取后,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除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外,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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