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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15 09:12:00
安徽新华学院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413401221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重点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安徽省特色高校建设(培育)单位
  五、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部署,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工作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考生政策加分根据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执行,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3.学校各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
  4.学校对进档考生分专业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依次类推。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按相应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相关省份无相关规定,考生投档分相同时的排序规则如下: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参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参照语数外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5.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统筹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健康状况: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安徽新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依据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号;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皖价费〔2018〕70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2025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参照(皖新院〔2024〕20号)执行。
  备注:2025年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生源省份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0551-65872818、65872838
  网址
  学校网址
  https://www.axhu.edu.cn
  招生网
  https://zhaosheng.ax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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