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成人高考民法复习重点之:法人
2025-08-17 来源:教育在线
2025年重庆成人高考民法复习重点之: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指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与法人的特征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法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法人的设立目的、宗旨、组织形式、活动范围等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二,法人设立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所谓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和经费必须与其性质、规模等相适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商业银行法》第l3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上述规定的限额。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名称是法人具有独立人格的标志,也是法人特定化的标志。因此,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法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法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旨、性质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如公司法人的组织机构主要有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这些机构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保证。此外,法人要从事民事活动,就必须有自己固定的场所。法人的场所不同于法人的住所,场所可以有多个,但住所只能有一个。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在法律上明确法人的场所,对于法人开展民事活动,**有关部门对法人进行监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以法人目的和任务的不同为标准,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
企业法人是营利法人,其成立必须经核准登记。企业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是否按照《公司法》设立为标准,企业法人可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不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如依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成立的某工厂。
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因行使职能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机关。机关法人包括权力机关法人、行政机关法人、司法机关法人和军事机关法人。
**机关只有在为行使职能的需要从事必要的民事活动时才称为法人,它以法人资格进行民事活动时,与其他民事主体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机关法人的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机关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以其独立的经费承担。**机关依照法律或行政命令成立,无须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尽管其从事的活动有时也能取得一定的收益,但该收益只能用于该单位事业的发展,一般不能分配给出资人。事业单位法人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也可以通过投资人出资等方式取得。事业单位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应以其独立经费承担。依据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非依法律规定或行政命令组建的事业单位,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后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或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法学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采取由会员出资或由**资助的方法建立团体财产或活动基金,并以此对其自身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