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如何进行录取?
2022-12-07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考研即为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是一项选拔性考试,所录取学历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当今社会职场竞争较为激烈,想要获得理想的工作和更好的职业发展前途,就需要不断地学习来提升专业水平和自身综合能力,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考研。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如何进行录取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如何进行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当校内各招生单位至少应招收专职辅导员数不是整数时,分别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严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数量,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人。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将在校内各招生单位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受援高校推荐顺序依次录取。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录取的考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援疆博士师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并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