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3-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关于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新旧专业对照目录〉的通知》(苏教考自〔2021〕15号)精神,现将我校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发〈关于主考学校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教考〔2005〕3号)关于修业年限的规定,2006级以前的考生(含2006级)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关于专业开考、停考和调整的规定,我校自考助学专业中全日制普教未开设的专业不得继续开考,2007-2017级涉及专业(详见下表)已于2021年7月1日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三、我校2007-2017级的自考助学专业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停考专业目录》中的(详见下表),学校不再安排考试,毕业证书的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2007-2017级考生所注册专业在《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新旧专业对照目录》中的,自2021年下半年起毕业时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颁发毕业证书,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对照详见下表。2022年起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考试,最后一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毕业证书的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请各办学单位切实做好自学考试助学专业专业调整有关工作,以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