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安徽
创办日期:1979年
主办内容:开放教育、成人高考、自考助学、中专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电话:0551-63621266
网址:https://www2.ahtvu.ah.cn/templateE?code=T122NZ0HE
邮箱:kyzsb@ahou.edu.cn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3号
院校概况
安徽开放大学是全省唯一一所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培养职业性应用型人才的省属本科高等学校,是一所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和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大学。开放大学的前身是邓小平同志亲自倡导并批示创办的广播电视大学。安徽开放大学的前身是1979年2月创建的安徽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正式更名为安徽开放大学。学校实行“省—市—县”三级办学,在全省共设18所市级开放大学、2所省直管县(市)开放大学、64所县级开放大学(学习中心)和部分行业学习中心,专兼职教职工2100多人。省校设在合肥,现有九华山路3号(主校区)和桐城南路375号、398号三个校区,现有内设处级机构26个,教职工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90人。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开放大学的业务指导下,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办学宗旨,坚持面向地方、面向行业、面向社区、面向农村的服务方向,充分发挥办学体系优势,抢抓各种发展机遇,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在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安徽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和全民终身学习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实行多规格、多功能、多形式办学,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开放教育自1999年起举办,成为学历教育的主体,目前本专科在籍生近15万人。学校还整合利用多种教育资源,积极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建校以来,先后开设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和医学等学科,涵盖100多个专业,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80多万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学校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重,做大做强非学历继续教育。建校以来,全省办学体系累计开展各类非学历继续培训、考核800多万人次。国家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安徽),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中心等落户我校。“十四五”期间,学校年均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教师30多万人次。学校还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等密切合作,近三年开展的各类培训、社会考试等达100多项。学校坚持办学与服务并举,不断推进公共支持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建设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截至目前,入驻高校及教育机构157所,总访问量7.8亿人次,安徽继续教育公共英语联盟成员单位54所,安徽高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成员单位70所,承担三项教育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建设成果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安徽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线上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光明日报称其为“安徽首创”、“全国首个”。获批安徽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建设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依托全省办学体系开展社区教育。获批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设立185家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用户建档数达107万人。国家老年大学安徽分部落户学校,安徽老年远程教育网平台累计注册182万人。获批成立安徽老年开放大学,与省老年大学协会合作构建“双轮驱动”老年远程教育模式,覆盖“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老年远程教育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成立安徽老年教育研究院,创办《安徽老年教育研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参与多项国家及省级政策文件的调研与起草。合作开展安徽民政开放学院、安徽工匠学院、安徽数字产业学院建设。学校及时追踪现代教育技术的最新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全省高校智慧校园试点、省级线上教学示范高校建设。省校校园网出口带宽1.96G,无线网络覆盖所有教学和办公区域。拥有各类服务器140多台,其中高性能服务器50多台,网络存储能力达到PB级别。建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私有云平台、双向视频远程教学和会议系统、云教室等。学校是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安徽分中心及安徽研发基地、安徽省远程教育数字文献服务中心,汇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17万余讲,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15万余讲,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学校坚持文化育人,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连续多次荣获安徽省、合肥市文明单位等称号,获评安徽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全国全省终身学习品牌、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高校远程与继续教育优秀案例、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优秀分中心、安徽省线上教学示范高校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学习强国、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事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徽开放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具有安徽特色、国内一流、人民满意的开放大学,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和“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开放教育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办法摘要(2025秋学期更新)

2026-08-07来源: 教育在线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开放大学有关文件精神,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开放教育学生依照《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国开教〔2022〕3号)、《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4〕8号)、《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5〕10号)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申请工作的主要规则和要求如下,未尽事宜以国家开放大学、安徽开放大学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一、免修、免考主要原则

1.原则上免修、免考获得课程学分,不免课程学分费,课程学分费收费按学生注册入学时收费标准执行。

2.申请免修免考的替代课程或其他学习成果,其被认定的转换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其中学历教育替代课程原则上与被替代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所属的专业层次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所属的专业层次。

3.经审核允许免修免考的被替代课程,课程信息按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替代课程的实际信息记录,成绩记为“合格”。被替代课程成绩不计入学位审核中必修课平均分的计算,在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时不列入计算平均分的范围。

4.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比例最高不超过现修专业最低毕业所修课程(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总学分的40%。

5.所有用于申请免修免考的学习成果原则上认证年限为学习成果获得后的8年(含)以内;以教师资格证申请的,如教师资格证颁证超过8年,填写最近一次审核的时间,且提交材料中要有审核页;申请免修不免考的学习成果认证终身有效。

6.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若一个学习成果可以申请多门课程的,应在同一个学期申报多门课程的免修、免考。

二、免修、免考申请方式

1.学生根据免修、免考的原则和条件向所在学习中心提交《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学习中心根据免修、免考申请条件和规则,对学生所提交学习成果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时效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学生信息,免修、免考申请,初审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分部(学院)。

3.分部(学院)对初审结果合格的免修、免考申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相关材料上报总部教务部门。

4.总部教务部门对免修、免考申请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和终审意见反馈分部(学院)。

5.分部(学院)及时将总部教务部门反馈的终审结果通报学习结果通报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三、免修、免考条件

(一)课程考试、比赛获奖等学习成果

开放教育学生课程免修、免考办法摘要(2025秋学期更新)

(二)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3)

(三)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4)

(四)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5)

四、《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填写说明

1.学习成果名称:简要、完成的描述学习成果名称,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XXX学校《XXX》课程、自考《XXX课程》等。

2.学习成果类型:课程、证书、获奖、学分银行转换证明等。

3.学习成果成绩:学习成果类型如为课程,“成绩”填写实际分数;如为证书,“成绩”按实际情况填写(分数、成绩等级、荣誉等级等)。

4.学习成果取得时间:按照学习成果证明材料上的相关时间(如考试时间、发证时间等)如实填写。

5.被替代课程的课程号:登录“一网一平台”,在“系统直通车”栏目下的“一生一表”中查找“课程代码”。

6.被替代课程的学分:登录“一网一平台”,在“系统直通车”栏目下的“一生一表”中查找“学分”。

7.“申请类型”填写“免修免考”或“免修不免考”。

五、联系方式

1.电话:开放教育学院教务科,0551-63638331;

2.QQ:可点击学院网站上的“QQ咨询”图标或添加QQ号2881438539,联系教务老师;

3.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安徽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关注后发送文字留言。

附件:

1.安徽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

2.《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国开教〔2022〕3号)

3.《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3〕14号)

4.《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4〕18号)

5.《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国开教函〔202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