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福建
创办日期:暂无信息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电话:0591-83465262
网址:https://wjzy.fj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楼
院校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百年省属高等学府,2012年成为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2014年成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2018年成为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始终注重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主动适应继续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学校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体系,科学谋划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正确处理好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2013年7月,学校将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科技学院整合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办学管理模式,承担全校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职能,并依托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全国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的品牌影响力,立足福建、辐射全国,面向基层、行业、农村和边远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教师教育、职工教育、社区教育、残疾人教育、退役士兵教育等各类教育培训,向社会从业人员提供多元化的继续教育选择;积极响应教育部“实施全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和“向中西部地区支教”号召,免费为贵州等贫困县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远程培训资源;为内蒙古、湖南、贵州、广西、新疆等地区提供远程培训服务,承办云南、贵州等省份委托的“国培计划”项目。

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通知

2026-02-24来源: 教育在线

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学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闽师网继职〔202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组织做好202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认定

1.申请对象:2025年3月30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毕业且答辩成绩还未合格的我校函授(业余)、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答辩申请时间:2026年3月4日-3月11日(答辩学生须登录“学位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答辩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学位管理系统”(http://xwks.fjtu.com.cn/),进入“论文答辩申请”模块,按流程完成答辩申请。

(1)上传本人在学期间独立完成,重复率不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word格式)。学院严格落实查重要求,“学位管理系统”自动查重检测,论文重复率超过30%者无法申请答辩。查重方法与论文写作平台相同,学院提供1次免费查重(以红包形式发放)。建议学生自行查重合格后再上传,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主题和内容与定稿论文保持一贯性(即不得变换题目和主旨),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如发现学生提交申请的论文与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主旨或内容不一致,视为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上传成功后,核对系统显示的论文题目与上传的论文题目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及时修改,题目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需提示“提交成功”)。学生务必如实填写本人完成的毕业论文题目,并承诺对修改后的题目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答辩资格认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70分)及以上,或《福建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印发前(即2025年6月11日前)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成绩合格者;

(2)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

(3)202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合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分组名单后续将以通知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学位管理系统”公告栏,届时请各有关学生注意核对,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抽检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