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海南
创办日期:1999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电话:0898-65815990
网址:https://jxjyxy.hainnu.edu.cn/main.htm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海口市龙昆南路 99 号)
院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3月的海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2008年7月,学校撤销继续教育部,组建继续教育学院。2015年11月,学校内部机构调整,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职教师资培训中心设在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8月,学校获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挂靠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学历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是举办继续教育的教学实体,是开展继续教育研究的科研机构。继续教育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历教育科、自学考试科(自学考试办公室)、师资培训科、干部培训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和职业培训科。现有教职工17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人。在多年办学过程中,继续教育学院由单一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形式扩展为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中小学教师培训、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继续教育学院已累计培养了5万余名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累计培训了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次,学员遍布海南岛内外。继续教育学院先后完成了教育部统一布置的第一轮和第二轮“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组织实施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委、省政府“双五百”人才工程、海南省教育厅“园丁工程”“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等师资培训工作以及海南师范大学“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支教师资培训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三个子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其中,“双五百”人才工程、“播种希望”行动计划覆盖了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70%的初中教师,有力地提升了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促进了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相关培训经验与特色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海南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受到国务院、教育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

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领取的通知

2025-07-09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2025年春季学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及档案已开始发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学士学位证书和档案原则上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若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

学位证书和档案遗失无法补办,请各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避免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学位档案材料须交工作单位或由当地就业服务部门保管,切勿自行拆封。

考生可在学信网查询授予学位信息,若未查询到有关信息,请及时反馈至我校自考办。

二、领取方式及时间

(一)助学班考生

1.领取方式:在所属助学点领取。

2.领取时间:请考生与所属助学点联系,确定领取时间及相关手续。

(二)社会考生

1.领取方式:考生本人前往我校自考办领取。

2.领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8:30-11:30,14:30-17:30。

社会考生因故错过规定的领取时间,可于2025年9月8日后工作日联系我校自考办领取。

(三)助学点

请各助学点于2025年7月11日前到我校自考办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材料,并按规定及时发放给考生。

学位证书和档案免责保管期限为一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若考生逾期未领取,我校自考办和助学点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及时领取证书和档案。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领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107室)

(二)联系方式:许老师0898-65815993。

附件:学位证书领取委托书.doc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