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海南
创办日期:1999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非学历培训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电话:0898-65815990
网址:https://jxjyxy.hainnu.edu.cn/main.htm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海口市龙昆南路 99 号)
院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99年3月的海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2008年7月,学校撤销继续教育部,组建继续教育学院。2015年11月,学校内部机构调整,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和职教师资培训中心设在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8月,学校获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挂靠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学历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是举办继续教育的教学实体,是开展继续教育研究的科研机构。继续教育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历教育科、自学考试科(自学考试办公室)、师资培训科、干部培训科、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和职业培训科。现有教职工17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人。在多年办学过程中,继续教育学院由单一的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形式扩展为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中小学教师培训、高校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形式,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规格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继续教育学院已累计培养了5万余名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累计培训了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次,学员遍布海南岛内外。继续教育学院先后完成了教育部统一布置的第一轮和第二轮“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组织实施了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海南省委、省政府“双五百”人才工程、海南省教育厅“园丁工程”“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等师资培训工作以及海南师范大学“播种希望”行动计划中的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顶岗支教师资培训和“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三个子项目的师资培训工作。其中,“双五百”人才工程、“播种希望”行动计划覆盖了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70%的初中教师,有力地提升了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促进了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相关培训经验与特色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海南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受到国务院、教育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关注。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6-04-07来源: 教育在线

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根据《海南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版)》(琼学位规〔2025〕2号)、《海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海师办〔2026〕2号)相关规定及工作部署,我校现启动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本次学位申请工作分为网上填报、线下审核两个阶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网上填报

(一)申请对象:符合本通知第三项“申请条件”的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考生和社会考生。

(二)填报时间:2026年4月8日-15日(节假日正常填报)。

(三)填报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位申请相关内容并提交。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二、第二阶段:线下审核

(一)审核对象:已完成网上填报,且符合本通知第三项“申请条件”的学生。

(二)审核及材料提交时间

2026年4月20-24(仅限工作日,每日办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理,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三)申请材料清单(按以下顺序整理)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需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粘贴与毕业证书同版免冠照片,填写规范参照附件2(填写模板),不得涂改。

2.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单面上,清晰可辨,不得裁剪)。

3.外语水平相关材料(分两种情况)

(1)符合“学位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对应外语考试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背面务必注明中国教育考试网登录账号和密码(用于核验成绩)。

(2)已参加我校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提供任何外语相关材料。

4.成绩证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一份:助学点考生成绩单由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打印;社会考生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附件3)。

5.本科毕业证书相关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6.纸质版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毕业论文1份、论文检测报告(简洁版)1份;论文AIGC检测报告(简洁版)一份。

7.电子版免冠证件照:与毕业证书相片同版,可从学信网下载。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材料按本清单1—7条顺序整理,使用长尾夹固定(禁止使用订书机装订,避免损坏材料)。

2.助学班考生联系所在助学点提交材料;社会考生提交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

3.复印件需清晰、完整,无模糊、缺页,原件用于现场核验,核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4.材料填写及整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需按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未完善视为放弃)。

(五)提交地址(社会考生提交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107室)。

三、申请条件(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一)学业成绩

1.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外,专业开考计划内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百分制)。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或80分(按百分制计)及以上。

(二)外语水平:非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英语专业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75分及以上。

参加以下指定的外语水平考试之一,达到规定成绩者,可免于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视为达到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

1.非英语专业

①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

②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55分及以上。

③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

④雅思考试成绩5.0及以上。

⑤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

①专业英语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

②PETS-4考试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

④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

⑤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免考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须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验,无法验证的,需在证书复印件上签署“经核验,该证书真实有效”,并加盖原颁证机构公章。

(三)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在2024年6月(含)之后。

(四)其他要求

1.毕业论文通过我校审核。

2.学位授予申请在考生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的两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日期为准)提出,逾期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不再补授学位。

四、助学点要求

(一)通知传达:各助学点须及时、准确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考生,督促考生认真阅读通知要求,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和线下材料提交,避免遗漏。

(二)材料审核与提交

1.负责审核本助学点考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核验无误后,退回免考外语水平考试考生的证书原件。

2.按“专业—学号”的顺序(同一专业内学号从小到大排列),统一整理本助学点考生的申请材料,确保排序规范、材料齐全。

3.2026年4月29日前,将整理完毕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至海南师范大学自考办。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网上填报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填报(如填写错误、遗漏信息,导致审核失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材料核验说明: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核验,若发现材料虚假、伪造、涂改等情况,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且不再受理其后续学位申请。

(三)时间提醒:网上填报、线下材料提交均有明确时间限制,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因逾期导致无法申请。

(四)咨询方式:若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助学点咨询,或拨打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1:30、14:30—17:30):0898-65815993。

(五)本次申请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模板.pdf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成绩单(社会考生填写).doc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