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2002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经济学院
电话:027-81290586 81977008
网址:https://jxjy.hbue.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院校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属学校教学辅助和公共服务机构,是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单位。2014年2月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湖北经济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24年5月与北京语言大学签约,共建北语雅思培训中心(武汉);2024年9月经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批准,成立“省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学院设有办公室、成人教育部、自学考试办公室(社会考试中心)、培训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出国(境)留学培训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培训与服务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办公室和北语雅思(武汉)培训中心。学院依托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优越条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开设有40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1.2万人。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2.5年制)、专科起点本科(2.5年制)、高中起点本科(5年制),学习形式为非脱产。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之一,现有主考专业25个,10多年来注册学生5万余人,培养本科毕业生3万余人,在籍学生近2.1万人。办学类型有全日制专本连读助学班(4年制)、全日制专升本助学班(2年制)、非全日制专科助学班(2年制)、非全日制专升本助学班(2年制)。学院积极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非学历教育,先后为省纪委监委、省发改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党政机关主办了百期能力提升培训,为全省财政、税务、金融、统计、电力、物价、城管等系统主办了七大系统专项业务培训,为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湖北宏泰集团等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济南历城工会等社会团体提供了各类特色培训和会务服务,为在校生提供公务员考试、英语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雅思考试、职业资格等各类考试考证类培训,近5年来,共开办各类培训班近500个,培训人数10万余人天。学院通过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各类学生出国(境)留学需求,为学生提供英、俄、泰等语言培训和出国(境)政策咨询服务,项目合作单位均具备出国留学服务资质,且与国外高校已签约建立合作关系,目前项目合作区域主要有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等地。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校资源为依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根本,以创新发展为驱动,坚持“三驾马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双轨并行(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发展战略,按照“规范办学、规模适度、优化结构、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总体思路,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学院内部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继续教育学院内部治理、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学校人才、经济、社会效益,为学习型社会建设和教育强国建设作出经院新贡献。

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2025-02-28来源: 教育在线

学位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抽检对象为需要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且查重比例不高于20%。

二、组织与实施

(一)校外教学点抽检

各校外教学点成立学位论文抽检专家组,成员由若干专家组成,抽检比例为各校外教学点需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设计)总数的100%,即抽检全覆盖。各校外教学点需提交《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至成教部(联系人:周秀丽;QQ:1774943001),3月6日前完成。将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合格”的论文上传至“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https://hbueu.ls365.net/)进行格式校对、论文查重,3月20日前完成。

(二)学校抽检

学校成立校学位论文抽检专家组,成员由若干位校内外专家组成,抽检比例为需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设计)总数的100%,即抽检全覆盖,4月30日前完成。

三、评议要素与评价方式

论文抽检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考察,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论文不通过。

四、学校抽检结果使用

学校抽检论文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资格。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检结果使用

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

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学生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抽检结果将与招生计划安排、校外教学点评估、合作办学等措施联动挂钩。对问题突出的校外教学点,将停招新生、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停止合作办学、撤销校外教学点。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

2.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提交流程.docx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