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79年
主办内容:开放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电话:027-87526069 027-87466899
网址:www.hubtv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武汉市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5102室
院校概况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大力发展广播电视教育的指示精神, 于1979年元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新型的综合性的开放大学,行政上由省教育厅管理,教学业务上接受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已建设成为一个完善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现有10个市、州广播电视大学(下辖62个县级电大分校、教学点),3个省直管市电大,2个企业电大分校,15个直属学院、教学点。 坐落在东湖之滨、武汉——“中国光谷”的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本部,是全省电大系统的教学管理中心、多媒体教学节目研制开发中心、现代教学技术培训中心和计算机网络中心。省电大本部现有在职教职工400余人,拥有三个主体校区(鲁巷校区、关山校区和鄂州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3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30年来,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以主动服务于经济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在办学层次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适时地调整专业结构和办学的层次结构, 不断拓宽专业口径,现已形成以专科教育为主,向上本科教育,向下中专教育,同时开展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燎原教育等各种非学历教育的多层次、多规格、多科类的办学格局。在专业设置上,先后开设了理、工、文、经、农、医、法学、师范等专业108个。在教学管理上,注重素质教育,严格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的原则,并辅之以严格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了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 在教学设备上,通过接受世界银行贷款、政府投入和学校自筹等途径,建设了全省卫星地面接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拥有了一定的办学基地和教学设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卫星、计算机网络、VCD、文字教材等现代传播媒体进行多媒体教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广大学生营造了一个有利于自主学习的良好环境。 在教职工队伍建设上,坚持以开放性和教学现代化为目标,培养了一支适应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全省电大系统现有教职工2826人,专任教师175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48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21人, 另外,我校还聘请了大批社会知名学者和专家教授任主讲教师和兼职教师,保证了电大的教学质量。在人才培养方面,充分发挥电大系统功能,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超越时空限制的优势,大容量地组织规模办学,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4余万人,中专毕业生12万余人,完成各类岗位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4万人次,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籍生近13万人。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1999年9月,我校正式成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首批试点单位,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开办了16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建立并完善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支持服务体系,2006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评估结论为良好。目前,开放教育试点已经转为常规办学形式。“十二五”期间,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将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的指导支持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满足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办学宗旨,立足湖北省情,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持和发扬办学方式的开放性,教学手段的先进性,办学形式的多样性和专业设置的灵活性,以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旺盛的办学活力为加速构建我省终身教育体系,为助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2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鄂开大教〔2025〕1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各考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考函〔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学院对本学期拟用考点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考点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考点申报工作。具体包括新增正式考点、首次设置临时考点、继续使用临时考点和变更考点信息。

二、工作程序

(一)新增正式考点和首次设置临时考点

1.学习中心申报

学习中心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表,见附件1),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学习中心对考点的保密室、纸考和网考考场环境进行拍照或录制视频,连同考点申报表一并于4月11日前上报省校教务处考务科。

学习中心同步在“国家开放大学一平台”(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以下简称“一平台”)提交相应的线上申请。

2.初审

学习中心(教学点)根据考点设置要求对考点申报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尤其要严格查验新增考点的保密室配置、考场设置等情况,在考点申报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考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将考点申报汇总表(Word或Excel版电子文档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PDF版)、各考点申报表(签字盖章的扫描PDF版)一并上传考务科邮箱hbddkwk 163.com。

省校同步在“一平台”对学习中心提交的线上申请完成初审操作。

3.总部终审

总部对上报的考点申报信息进行终审,并于5月上旬完成“一平台”线上申请终审。

(二)继续使用临时考点

对以往学期设置并组考过的临时考点,如本学期需要继续使用,学习中心直接在“一平台”中修改现有考点的有效期,并在“申报理由”栏中写明以往组考情况,无需提交考点申报表但需填写考点申报汇总表,省校、总部在线上分别完成初审、终审操作。

(三)变更考点信息

变更考点信息审批流程更新及优化详见“一平台”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版本更新记录”相关说明。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考点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申报、汇总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新增正式考点和设置临时考点必须遵守国家开放大学考点设置和管理相关规定,符合考点设置原则和设置条件。

3.“学习中心与考点一体化设置”中已新增的考点,本次不用重复申报,但须将考点信息填写在考点申报汇总表中,并将申报类别标注为“学考一体化”。

4.本学期省校将对申报的新增考点进行抽样实地检查。对于检查不达标的考点,将全省通报批评,且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或责令撤销。

四、其他说明

1.如因考点被临时征用、拆迁或遇特殊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组织考试,考点须立即上报省校及国开总部,待研究后处理,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kaowu ouchn.edu.cn。

2.省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海辉

联系电话:027-87454056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

2.国家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汇总表

湖北开放大学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