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河南
创办日期:1956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电话:0371-65790259
网址:https://www2.ncwu.edu.cn/jixujiaoyu/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
院校概况
学校的成人教育事业始于1956年成立的北京水利发电函授学院,是建国以来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工科函授学院。根据中央发展业余高等教育的方针,1956年春,原电力工业部水利发电总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作出了筹建北京水利发电函授学院的决定。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学院于1957年5月开始招生。1958年10月,北京水利发电函授学院与原北京水利学校、北京水利发电学校合并成立了北京水利水电学院,在原函授学院的基础上成立了北京水电学院函授部。从此,学校的成人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从1956年学院成立到1966年,10年的建设和发展,函授部已经从创办当年的招生307人发展成为一个年招生1300人,在册生2000余人,5个函授站,组织完整、运转顺畅的函授教育机构,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水利水电建设人才。“文革”开始后,函授工作被迫中断,函授部也被迫撤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的成人教育逐渐恢复。1983年5月,经国务院、教育部批准,在北京紫竹院老校区内,重新建立了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开始了函授本科教育,并于1984年开始招生。1990年底,学校开始在郑州筹建函授部,1991年开始招生。2000年,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地方管理,同年,郑州函授部更名为成人教育中心,2002年更名为成人教育学院,2006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2018年更名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24年2月,根据学校新一轮改革部署,非学历继续教育并入学院,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学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伴随着学校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形成了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等多层次的办学格局。目前既承担着成人学历教育,还承担着水利、电力、土木、监理等多科类的高级研修、在职培训、资格培训等各种非学历教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5万余名水利水电建设技术人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校党委、校行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学院按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有关的政策法规要求,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结合我校的水电特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使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得到了健康稳步地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办学效益。2008年在河南省成人教育教学检查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20年、2024年均顺利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评估。目前,我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共开设有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21个本、专科专业,在籍学生人数达2万余名,共审核备案设立了校外教学点6个。为了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科学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经多方调研、论证,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由一级管理改革为二级管理,充分发挥了专业院系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方面的作用。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已形成多学科、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面向多种教育对象的办学体系,办学规范,教学秩序良好,教学质量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学校将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牢固树立并践行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观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不断提升高等继续教育供给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社会和个人搭建终身学习平台,为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关于发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春季毕业生毕业证书及档案的通知

2025-01-03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2025届春季毕业生:

我院2025届1月份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图书馆一楼西门。

二、毕业证书发放对象

2018-2020级(高中起点本科)学生;2020—2022级专升本、

高职(专科)延期毕业的校直属教学点学生。

三、毕业证书发放方法

1.校直属教学点学生毕业证书发放: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2.校外教学点学生毕业证书发放:由教学点工作人员到学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时间待定)。

四、发放材料

2025届1月毕业生毕业证书及档案。

五、发放程序

1、党政办公室审核学费并签字(南117中间一间);

2、教务教材科审核毕业生学习情况,打印合格成绩单(南103室);

3、学籍科发放毕业证及档案。领取人签名登记(南101室)。

六、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领取:携带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见附件)。

2.各教学点必须将毕业证书和完整的档案同时发放给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本人交予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妥善保管。

3.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毕业证书电子信息。

4.请全体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毕业证书和档案,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附件:委托书.docx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