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04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汉江师范学院
电话:0719-8846020
网址:https://cedu.hjnu.edu.cn/
邮箱:jxjy@hjnu.edu.cn
地址:汉江师范学院十堰校区启明楼409
院校概况
简介:汉江师范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涵盖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门类的师范院校,位于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校园占地总面积1094亩。十堰地处鄂西北,汉十高铁、襄渝铁路穿境而过;G70(福银高速)、G59(呼北高速)均从城区经过,周边地市均有高速公路相连;武当山机场(距十堰主校区12公里)直飞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交通便利。学校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把推动和发展继续教育作为学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并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直属单位和办学实体,负责管理各级各类非涉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院依托汉江师范学院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规范办学、强化管理、确保质量、提升效益”为主线,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展办学空间。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有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83年。三十余年来,培养各类成教毕业(结业)生3万余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各条战线的主力军,特别是教育战线的骨干力量。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学院非常重视非学历继续教育,已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子项目71个,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19个;近三年承接其他社会培训项目10余项。2011年至今共培训来自全省的中小学和幼儿教师11500余人,得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参训学员的高度评价,自开展第三方匿名测评以来,我校实施的“国培”“省培”项目在全省所有承担项目院校和机构中,培训满意度一直名列前茅。

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29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校外教学点,各位毕业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申报毕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级专科、专升本毕业生,2022级已办理降级的专科、专升本毕业生(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修完人才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含毕业论文)且成绩合格;

2.无欠缴学费,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

3.完成学信网毕业照片采集,截止时间:2025年5月5日。

三、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2份。

(1)毕业生在平台提交《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截止时间:2025年5月25日。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2)校外教学点从平台初审并导出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该表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5月5日前未在“青葱云”小程序采集毕业照片的,提供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后面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同时提交与纸质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尺寸640*480,不能用纸质照片扫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电子相片标准详见附件3。

4.因个人原因自愿降级的学生需提交:

(1)个人申请书;

(2)降级申请表(见附件4);

(3)校外教学点提交《申请降级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

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不予办理降级。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5.校外教学点提交带有公章的《预计毕业生名册》原件及扫描件,标注“申报毕业”、“申请降级”或“申请退学”等信息。截止日期:2025年5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教学点严格排查本批次学生信息采集情况

(1)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等关键信息如需修改,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教学点收取后统一交到学校。学信网信息修改需履行相关程序,因逾期提交影响毕业的,责任由学生自负。校外教学点须在2025年5月1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2)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通知学生按要求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因学生未及时接到通知导致采集时间延误而引起纠纷的,由教学点承担所有责任并做好解释工作。学生收到通知后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采集图像而造成未能进行毕业证书注册,影响办理和发放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毕业生申报材料由校外教学点统一收齐后再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申报材料需按《预计毕业名册》的顺序排列。截止日期:2025年6月4日。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490124760@qq.com

联系人:夏老师,办公电话:0719-8846020

联系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启明楼409室

六、证书领取及发放方式

请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7月1日以后的证书领取通知,证书发放实行登记制度。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附件2:汉江师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学生端.docx】

附件2【附件3:证件照拍摄标准.docx】

附件3【附件4:降级审批表.doc】

附件4【附件5:申请降级学生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