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1904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汉江师范学院
电话:0719-8846020
网址:https://cedu.hjnu.edu.cn/
邮箱:jxjy@hjnu.edu.cn
地址:汉江师范学院十堰校区启明楼409
院校概况
简介:汉江师范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涵盖教、文、理、工、管、艺等学科门类的师范院校,位于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校园占地总面积1094亩。十堰地处鄂西北,汉十高铁、襄渝铁路穿境而过;G70(福银高速)、G59(呼北高速)均从城区经过,周边地市均有高速公路相连;武当山机场(距十堰主校区12公里)直飞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交通便利。学校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把推动和发展继续教育作为学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重要功能之一,并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直属单位和办学实体,负责管理各级各类非涉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院依托汉江师范学院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以“规范办学、强化管理、确保质量、提升效益”为主线,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拓展办学空间。学院学历继续教育有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83年。三十余年来,培养各类成教毕业(结业)生3万余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各条战线的主力军,特别是教育战线的骨干力量。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学院非常重视非学历继续教育,已承担教育部、财政部“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子项目71个,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升项目19个;近三年承接其他社会培训项目10余项。2011年至今共培训来自全省的中小学和幼儿教师11500余人,得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参训学员的高度评价,自开展第三方匿名测评以来,我校实施的“国培”“省培”项目在全省所有承担项目院校和机构中,培训满意度一直名列前茅。

关于做好汉江师范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助学班毕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5-06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湖北省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自学考试工作实际,现对2025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申报

考生须在5月27日至30日期间之间,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进行毕业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申请。

毕业材料上交时间:2025年5月27日~6月2日。

建议考生在平台5月27日开通网报后,立即开始网报,保持电话畅通,完成申报后尽快上交毕业档案。如果因申报较晚,邮寄申报资料错过此次申报时间,只有等到下一次申报。

二、申请条件

1.所有课程合格成绩,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2025年1月前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在申请毕业时可依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2018 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提交申请。特别提醒,若考生决定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操作不可撤销,后续申请毕业将严格依照新计划专业规定执行。2025年1月及之后注册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统一按新计划要求。从2025年起,所有申请毕业的考生均须通过“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核。考生需留意,系统提供的“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毕业审核仍需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考生需密切关注后续审核动态。

3.缴清自学考试学费。

4.符合毕业条件,但暂又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1)如不需要申请学位,可以直接申报毕业。

(2)如需要申请学位,请本次不要申报毕业;后期按照学位授予条件逐一核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申请。

三、考生网上申请步骤

对于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务必在毕业申请开启之前,仔细核对个人的考籍信息。若发现有误,务必在毕业申报之前完成考籍信息的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将无法参加本批次的毕业手续办理,因此请考生务必注意时间节点,提前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对与更正。

1.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需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前置学历的验证工作。只有通过验证的考生,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若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无法毕业,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相关学历信息。

2.5月27日至30日之间,考生需在线提交毕业申请。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籍管理”页面中选择左侧的“毕业申请”菜单,选定毕业专业。随后,提交一张近期(毕业前一年内)的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并仔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毕业证书照片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考生一旦网上确认并经现场确认后,将不予更换。请考生上传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1)的电子照片。不得上传生活照、手机自拍照或美颜照等。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将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考生误传、错传或上传的电子照片图像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导致毕业审核不通过、学信网学历注册不成功或照片信息错误等情形,相关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可提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考籍管理”板块,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依照相关要求完成填写与盖章工作,完成后在网报时上传。

特别提示: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一旦制作完成,就成为毕业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续发现有错漏之处将无法修改,因此请考生填写有关信息时务必认真对待,确保内容严肃、真实、准确。

(1)毕业生自我鉴定应体现正确的思想认识,语句通顺,无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

(2)考生个人简历的填写必须规范,个人简历应更新至当前时间,最多填写六条经历,按时间顺序从近至远排列,确保时间线连贯无断层。若无工作经历,可填写“待业”或“自由职业”。

(3)必须本人签字和日期,鉴定意见处必须有单位公章。

若审核时发现存在上述问题,审核时会被驳回修改。

4.考生对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对照专业计划核实所有课程成绩是否合格,系统中“毕业条件判定”合格结果仅供参考。如符合毕业条件,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核对无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签字确认,请务必保证毕业申请中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

5.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后,在5月27日至6月3日之间,将毕业申请材料邮寄到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或是通过邮寄毕业材料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见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不提供)。

四、毕业材料上交内容及办法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1张,A4纸纵向打印,必须本人签名和书写日期。

2.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裁剪贴在毕业申请表相应位置。

3.请务必通过顺丰快递上交毕业申报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汉江师范学院启明楼409室,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719-8846020,电子邮箱:490124760@qq.com。

4.请确保在6月3日之前寄到(以快递或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汉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6日

附件1【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附件2【附件2: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