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黑龙江
创办日期:1981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黑龙江大学
电话:0451-86609361 86609718
网址:https://crjy.hlj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C区
院校概况
黑龙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始于1981年,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1年成立继续教育学院,2010年两院合并为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全面组织实施非学历教育培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管部门和办学实体。学院依托黑龙江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整合社会办学力量,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为己任,以“规范化办学、标准化管理、确保质量、提升效益”为工作思路,创新发展,奋力开拓,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现已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人才培养格局。目前,拥有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高起本、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开放教育等办学形式;设有双鸭山职业教育集团函授站、黑龙江大学伊春分校教学点。办学30多年来,共培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4万余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8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年来,为了适应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发展需要,学院积极推进继续教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面向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层次继续教育和培训。截至目前,学校已承担了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12期,累计培训学员900余人;完成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累计培训学员15万余人;面向全国举办的党政干部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8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目前学院下设成人教育综合部、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教育培训部三个部门,承担着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成人学历教育管理、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等一系列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曾荣获教育部、教育厅“全国自学考试先进集体”、“黑龙江省成人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目前,学院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首批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黑龙江省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水利行业定点培训单位,北京民用联合航空有限公司教学基地。“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面对着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继续教育学院将勇担使命,开拓创新,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以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加快继续教育资源的融合、沟通衔接,着力稳定学历继续教育规模,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力打造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品牌,努力进取,敢为人先,为服务学校高水平、“双一流”大学建设和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构筑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黑龙江大学成人高考有免试、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具体有哪些?

2024-10-30来源: 教育在线

黑龙江大学是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黑龙江大学成人学历教育始于1980年,是黑龙江省开展成人学历教育最早的学校之一。那么黑龙江大学成人高考有免试、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具体有哪些?下面小编将为你解答,具体如下:

黑龙江大学成人高考有免试、加分投档录取政策吗?具体有哪些?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4.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士兵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退役安置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役军人符合黑龙江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证明》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报名系统提示的相应证明原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录取前,省招考院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文中涉及的报名、考试等相关信息,最终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实际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