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吉林
创办日期:1946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电话:0431-84539393
网址:newcrjy.jlufe.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净月大街3699号
院校概况
简介: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教育的办学单位,是学校服务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桥梁,是学校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教育与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一道,共同构成了吉林财经大学人才培养体系。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的历史可追溯到上个世纪40年代。为东北根据地建设和金融事业发展,东北银行总行把银行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当时的一项重要工作。1946年至1949年共举办了7期训练班,培训各类学员1043人,他们为新中国建立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1959年9月,学校接收辽宁财经学院在吉林省财贸系统的函授任务,每年招生500人;同时,学校派出17名教师为吉林省银行、省医药公司等6个单位的红专大学和职工业余学校的1270多名学生讲课,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1983年初,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校承担了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业主考院校工作任务。自1984年以来,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类型、办学区域、专业设置、教育形式等均发生了巨大变化,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学习型社会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组织机构历经多次调整。1984年4月,学校正式成立函授部;1988年9月更名为成人教育处;1992年11月,学校设立干部培训处;1994年1月,成人教育处与干部培训处合并组成成人教育中心;1997年5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设立成人教育学院;1999年3月,干部培训工作从成人教育学院分离,成立干部培训中心;2008年1月,成人教育学院(含干部培训中心)成立;2015年3月,成人教育学院(含干部培训中心)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中,我院先后开展了函授、夜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班、二学历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形式。目前,我校设有函授、二学历自学考试二种办学形式。其中,函授教育设置21个本科专业、3个专科专业,在全国11个省区备案招生;二学历自学考试设置3个本科专业。从1984年以来,我校按照“正规办学、质量第一、科学管理、学以致用”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内涵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先后在1991年和199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函授、业余教学质量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我院承担的《成人教育实行科学化管理》的省级科研课题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组织的部属院校成人学历教育质量检查评估中,我校被评为优秀;2001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从2001年至2013年,我院多名同志获国家教育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称号等等。学院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毕业生近7万人,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当中有1人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有10人被评为系统的国家级先进个人,有30多人被评为省、自治区级先进个人;有6000多人获得学士学位,50多人被提拔为处级以上职务、1000多人获得高级技术职称。在培训教育中,我院先后开展了专业证书教育、自考助学、干部培训、证书类辅导等培训教育形式。目前,我校以干部培训教育为主。自1995年以来,我院先后为税务、财政、金融、财会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举办了各级各类培训班,为社会各行各业培训各级各类人员近3万人次。特别是为税务系统举办了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司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统计分析高级研修班、师资培训班、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班等。培训区域涵盖了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所有省份;他们当中有的走上了省部级、司局级领导岗位;有的成为国家税务总局,省、市税务部门业务骨干。自1992年至2005年期间,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项怀诚、金人庆、谢旭人以及副局长等、有关司局领导频来我校,对我校干部培训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校被税务总局领导誉为“税务系统黄埔军校”、“税务系统党校”、“税务系统行政学院”的美名。展望未来,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以规范办学、依法办学为原则,转变思维、突出重点、质量为先、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国内外先进的继续教育理念,不断打造学历继续教育和培训教育的品牌项目,把我校继续教育建成在国内有影响、省内地位显著,构建特色鲜明的继续教育体系,提高继续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学习型社会发展。

吉林财经大学2025年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5-04-14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一、申报条件
(一)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吉林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二)学业水平具备以下条件者: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专业核心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2.学位论文查重率低于30%,排版格式检测文本结构及内容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通过论文答辩;
3.在取得学籍或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参加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的或工作生活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英语(二)》(2024年以后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名称为《英语(专升本)》)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免试无效)。
(三)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
(四)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规定,符合学位申请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含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纳学费200元。学位申请资格审验合格的学生缴纳学位学费后,学校为其选派论文指导老师。论文经指导修改后仍不能达到学校要求的,不授予学位;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规定,因论文不合格不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其缴纳的学位学费不退。
二、申报材料
申请学位学生登录远程教学平台学位申报页面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保存在一张图片上。
2.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电子版(JPG格式);自考毕业生提供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开具自考成绩证明须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电话:84658737、84658705;地址:浦东路1388号,浦东路与苏州北街交汇处苏州北街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文件,更新日期为2025年4月1日以后);将于202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本批次学位申请,此项上传本人本科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士学位申请表》,登录远程教学平台学位申请页面打印纸质版签名、粘贴照片后扫描生成电子版(JPG格式)上传。
5.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PDF)。
6.其他佐证材料(JPG格式,没有可以不上传)。
三、工作流程和时限
1.学生上传申报材料:5月1日—5月15日;
2.学校审核申报资格:5月16日—5月31日;
3.缴费:6月1日—6月20日;
4.学校分配指导教师:6月21日—6月30日
5.学生上传论文和教师指导论文:7月1日—8月31日;
6.论文格式检测和查重:9月1日—9月10日;
7.指导教师评定论文初评成绩:9月11日—9月30日;
8.学院复审论文:10月1日至10月15日;
9.排期等待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10月16日—12月15日;
10.授予学士学位:12月下旬。
四、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按照工作流程时限完成申报材料和论文上传,首次上传论文不得晚于7月15日,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及时修改论文;为保障大多数遵守工作时限学生的权益,按教学进度完成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工作,学校将于7月16日关闭未上传论文学生的登录权限。
2.申请学位毕业生实名加入QQ群:964673374(2025年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位工作群),用于发布工作进度的各类通知。
3.自考毕业生于5月1日前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表(在QQ群文件中下载),与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PDF文件,更新日期为2025年4月1日以后)一并发送至邮箱:401015 jlufe.edu.cn,用于在远程教学平台开通账号。
4.毕业论文经指导老师评阅定稿前,不要进行查重,查重报告日期早于指导老师最后评阅为合格的日期,视为论文不合格;学校于9月1日开始对毕业论文终稿提供一次维普平台免费格式检测和查重。
5.申报学位的学生须在教学平台个人信息页面完善通讯地址和在用的手机号码,用于邮寄学位证书。
附件(登录教学平台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以下附件):
1.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2.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3.毕业(学位)论文排版要求
4.申请学位流程的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5.学生网上缴费平台操作指南

吉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