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浙江
创办日期:1997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宁波大学
电话:0574-87220041 87220018
网址:https://www.nbusce.cn/
邮箱:nbucc@nbu.edu.cn
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弄
院校概况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2026名、硕士研究生12311名、博士研究生671名,其中国际学生894名。现有教职工3344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239名;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49名,博士学位人员占比82.8%。教师中有全职院士1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学校主校区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梅山校区位于北仑梅山岛,总占地面积3117亩。另有科技学院慈溪校区,占地面积796亩。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有本科招生专业59个,其中21个已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专业认证(评估)。设有23个学院(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拥有6家直属附属医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宁波大学专门从事继续教育办学的二级学院。1997年11月由原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原宁波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分院组建成人教育学院。2015年12月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下设公共服务部、研究与发展部(成人教育研究所)、教学督导部、学历教育部、社会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技能自考部、女子学院工作部、信息中心9个部门。近年来,学院秉持“市场立院、服务兴院、质量强院”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和网络化的办学体系。现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长三角地区高等继续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高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轮值主席单位,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理事单位、“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服务模式的百所联盟”启动单位之一,还拥有浙江省/宁波市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宁波市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宁波市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宁波市家政服务员培训机构、宁波市总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宁波市外来务工农村劳动者定点培训机构、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等培训平台以及“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培训资质。学院办学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浙江省成人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先进集体、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等多个奖项。学院主导构建的继续教育“管办督评”四位一体办学体系产生积极反响,受邀在全省高校继续教育规范与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获得教育部全国100项“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立项支持。

各校外教学点关于2025级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清查的通知

2025-03-27来源: 教育在线

各教学点:

根据2025级专升本新生学信网录取数据的反馈结果,目前有23名专升本学生的专科学历未能通过教育部的程序自动审核,需要进一步提供专科学历协助审核。请各教学点在管理系统learning.nbusce.cn中查看需清查的学生名单,并使用系统中“招生管理”中“录取管理”-“学历清查”功能,对待清查的学生输入待清查学生的专科证书相关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学生无须再输入信息。

请注意:

1.输入专科证书编号时应采用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手写或打印上去的),而不是印在证书上的流水号();

2.专科证书上用的名字和现在本科名字不一致的以及专科证书使用的证件号码与本科不一致的,请在分站管理上报备注栏说明;

3.入学日期不清楚的可以不填,如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但毕业日期必须填写,精确到日,如果文凭上只到月,就定为1日;

4.院校名称请填写毕业学校的全称,以红印上的为准,自考证书请填写主考院校的名称;

5.对于学生自己承认是假证的、学生未来报道、联系不上的请在备注栏里注明,已经通知学生去学历认证也请在备注栏说明,备注栏中请填写备案表的验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的报告编号;

6.专科证书名字与本科名字不一致的、身份证不一致,还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改号证明的扫描件上传,上传材料类别为“身份证明”;

7.请将待清查学生的专科证书彩色扫描成jpg文件上传,同时上传该证书的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以2002年为界,以前的用学历认证报告,以后的用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除了毕业证书原件外,同时传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请选对上传材料类别,上传的图像请处理成正位,并将文件大小控制在800K以下

8.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学生在http://my.chsi.com.cn实名注册并登陆,后可以显示本人学历信息,同时生成学历的注册备案表(不要学籍备案),无法生成备案表的学历同样也请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网,然后根据指引提交网上的学历认证,目前无论是生成备案表还是学历认证,学信网均不收费。

9.对于前置学历能在学信网查询到,但是仍然需要做学历认证的同学,一般是因为查询结果的名字及身份证号与现有学生的情况两都不相符,或者,虽然名字相同但出生年不同,此类同学需要证明前后两者身份的一致性。

10.所有的上传图像必须用扫描仪或专业的APP采集(安卓推荐口袋扫描仪或华为手机的文档校正,苹果系统推荐扫描宝),不得简单使用手机拍照方式取得。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与自考教育中心

2025年3月13日

各校外教学点关于2025级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清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