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浙江
创办日期:1997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宁波大学
电话:0574-87220041 87220018
网址:http://www.nbusce.cn/cms/
邮箱:nbucc@nbu.edu.cn
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709弄
院校概况
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启办学历程。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努力把宁波大学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办学过程中,宁波大学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关爱,得到了省市党委政府和海内外“宁波帮”人士、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目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2026名、硕士研究生12311名、博士研究生671名,其中国际学生894名。现有教职工3344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239名;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49名,博士学位人员占比82.8%。教师中有全职院士1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学校主校区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北区,梅山校区位于北仑梅山岛,总占地面积3117亩。另有科技学院慈溪校区,占地面积796亩。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有本科招生专业59个,其中21个已通过国内或国际权威专业认证(评估)。设有23个学院(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拥有6家直属附属医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宁波大学专门从事继续教育办学的二级学院。1997年11月由原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和原宁波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分院组建成人教育学院。2015年12月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下设公共服务部、研究与发展部(成人教育研究所)、教学督导部、学历教育部、社会培训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技能自考部、女子学院工作部、信息中心9个部门。近年来,学院秉持“市场立院、服务兴院、质量强院”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和网络化的办学体系。现为国家级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浙江省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长三角地区高等继续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浙江省高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轮值主席单位,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自学考试分会理事单位、“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服务模式的百所联盟”启动单位之一,还拥有浙江省/宁波市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宁波市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宁波市妇女教育培训基地、宁波市家政服务员培训机构、宁波市总工会就业培训基地、宁波市外来务工农村劳动者定点培训机构、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等培训平台以及“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培训资质。学院办学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浙江省成人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先进集体、宁波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先进集体等多个奖项。学院主导构建的继续教育“管办督评”四位一体办学体系产生积极反响,受邀在全省高校继续教育规范与改革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获得教育部全国100项“学习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立项支持。

关于举行2025年春季学期核心课程统一考试和部分课程线上考试的通知

2025-05-19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浙江省高校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联盟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核心课程考试指南》和《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及教务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专业核心课程统一考试和部分课程线上考试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及课程。

1.线下考试:每个专业的核心课程根据每学期的开课计划(详见附件8)和学校规定时段来统一安排考试:2024级安排在6月21日、22日时段;2025级安排在6月28日、29日时段。

2.线上考试:2024级线上考试课程为《大学英语三》;2025级线上考试课程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时间为6月14日9:00—6月29日22:00(详见附件5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学年第一学期线上考试说明)。

二、考试安排。

1.核心课程统一考试由各教学点在规定时段内,安排好考试具体时间和场地,落实好考场负责人1人、考务人员1-2人、巡考人员1-2人和监考人员若干人,填写好《附件1宁波大学校外教学点核心课程考试安排表》,于6月15日报学历部备案。

2.线上考试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习通”系统(下载附件7)参加考试(详见附件6超星平台课程学习操作指南)。有条件的教学点也可以统一组织线上考试。

三、试卷封装。所有课程的试卷由我校统一命题,我校随机抽取AB试卷,考前告知各教学点,由各教学点负责纸质试卷印刷,试卷须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

四、考场布置。各教学点做好考场监控录像工作,考试期间,全程开启录像功能,并保存好整场考试的监控视频,以被查阅。

五、考场规范。1、各教学点考场监考人员应核对考生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信息,做到核对一致再获准入场,并做好学生的考试签到工作,提醒学生禁止携带和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2、开考前,监考人员先宣读《附件2考试注意事项》,要求考生做到“五要、五不要”;3、监考人员朝着摄像头和在巡考人员的见证下当场拆封试卷袋;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遵守《监考规程》,并填写好《附件3考场记录表》。

六、巡考检查。各教学点应建立巡考人员队伍,配合学校做好巡考和检查工作。学校采用实地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考。

七、档案留存。各教学点辅导教师严格按照课程主讲教师的阅卷规范进行阅卷,试卷及相关材料和考试监控视频留存至毕业后三年。

八、材料上交。由教学点巡考人员在每门课程考试开考15分钟后,拍摄一张考场照片(画面中含有摄像头和学生考试,备注考试时间和科目),最后打包照片并填写好《附件4校外教学点巡考记录单(教学点)》于7月13日前发送至nbucecxwd 163.com。

附件下载.rar

附件1宁波大学校外教学点核心课程考试安排表.docx

附件2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试注意事项.docx

附件3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记录表.docx

附件4校外教学点巡考记录单(教学点).docx

附件5宁波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学年第一学期线上考试说明.pdf

附件6超星平台课程学习操作指南.pdf

附件7超星电脑考试客户端软件.rar

附件8 2025年春季学期核心课程.xlsx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与自考教育中心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