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及学院办学定位,经学校前期组织调研、专家评议、材料准备等工作,并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2025年度拟申报新增以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现面向社会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8日。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新增专业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我院教学办。
联系电话:0719-8118279
十堰教育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