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湖北
创办日期:2010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同等学力申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武汉纺织大学
电话:027-59367075
网址:https://jxjy.wtu.edu.cn/
邮箱: jxjy@wtu.edu.cn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梨园(武汉纺织大学东湖校区 )
院校概况
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于2010年由原成人教育学院更名组建。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在多年办学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的成人学历教育管理经验,加上武汉纺织大学突出的专业特色优势,为继续教育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面对成人教育新形势、新特点,学院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科学规划。近年来对函授站(教学点)办学科学评估,不断进行优胜劣汰,根据生源状况对函授站(教学点)设置进行合理布局。目前学院的站点布局及办学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学院加强内涵建设狠抓教育教学,主动培养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截止到2020年学院设有本、专科专业26个,全国五个省份建立了函授站点(教学点)40余个,在籍学生20000人,其中自考生7600余人,成教生12300余人,累计培养自考、成教本、专科学生7万余人,非学历教育培训3万余人。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提升了武汉纺织大学的知名度、美誉度。学院连续多年被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授予优秀主考院校单位、优秀学院。随着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将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深入贯彻教育部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努力巩固已有办学成果,着力搭建更为广泛的对外合作办学平台,进一步优化学院改革力度,优化教育教学环境,为继续教育发展寻求更广阔的办学空间。学院本着“规范办学、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宗旨,办好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

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5-04-15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武汉纺织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武纺大继教〔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2025年上半年所有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包括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

三、组织与实施

(一)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初审

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成立学位论文审核专家组对毕业论文进行初审,专家组成员职称、专业等相关信息向我院报备。学生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将初审合格的论文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平台”。

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对对初审工作负有把关责任。

(二)学校复审

继教学院成立校级学位论文审查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校内各学院专业老师组成,对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全覆盖复审。复审费用由继教学院承担,标准为150元/篇。

学位论文复审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给予“合格”“修改”“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复审结果为“合格”的学生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有一次修改论文的机会,论文修改后待学校终审。

(三)学校终审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在学校反馈后一周可对论文进行一次修改,如果修改后终审为“合格”的则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如果修改后终审为“不合格”的则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终审费用由学生承担,标准为150元/篇。

四、审核时间安排

1.论文上传、初审时间:4月9日—4月11日

2.校内评审专家复审时间:4月12日—4月21日

3.论文修改时间:4月22日—4月27日

4.校内评审专家终审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078

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