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陕西
创办日期:暂无信息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西安财经大学
电话:029-83695800 83695699
网址:http://jxjy.xaufe.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大雁塔北广场西侧)
院校概况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设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2个省级一流专业。目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国家、省部级专家39人,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 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位于学校雁塔校区,毗邻大雁塔北广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院响应国家终身教育的方针政策,依托西安财经大学雄厚的教育资源,积极探索社会各界人士的学习需要,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模式和体系。 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采取函授形式,设立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二个教育层次。多年来,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了大量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目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西安财经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声明

2025-03-07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声誉和合法权益,现就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声明如下:

1、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xaufe.edu.cn)和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是我校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信息的官方平台,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提前登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的相关信息。

2、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生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本学年学费。2026级陕西省内新生(今年录取)学费标准如下:专升本总学费6500元/人,每学年2600元/人,按2.5年计(半年缴1300元);高起本(文科)总学费13000元/人,每学年2600元/人,按5年计;高起本(理科)总学费13500元/人,每学年2700元/人,按5年计。

3、除与西安财经大学签订相关协议、获得许可的报名点可以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外(具体报名点见官网发布的详细信息),学校未授权其他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未经我校授权打着“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名义招生的行为均是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侵权行为的法律权利。

4、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从未在任何一家社会网站上或网络平台开通网上报名系统,任何社会网站或网络平台发布的与“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招生”有关的“成人高考报名系统”、“在线咨询”、“免费获取简章、网上报名”等均为虚假信息。

5、我校从未以任何形式对外招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人员,凡是打着“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管理部”名义招聘招生工作人员的均为虚假信息。

6、考生若遇到以我校名义乱招生和乱收费的行为,欢迎及时拨打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3695800进行举报。

西安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