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陕西
创办日期:1999年
主办内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西安邮电大学
电话:029-85383013
网址:jzxy.xupt.edu.cn
邮箱:wubo@xupt.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信息大厦
院校概况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西北地区最早设立成人教育机构的院校之一,已有六十多年的成人教育历史。1955年学校开始举办邮电函授教育,试办《邮政通信》专业,1956年正式成立西安邮电学校函授部,1993年成立了西安邮电学院成人(函授)部,1996年改为成人教育中心,1999年正式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为适应继续教育飞速发展的需要,2022年9月学院搬迁至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信息大厦,拥有独立的办公办学场所,现下设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成人教育部、教育培训中心、信息技术与资源建设部等科室。继续教育学院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学院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各项工作稳步前进。学历继续教育方面,学院不断加强校外教学点建设,2024年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北、海南等地完成9个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努力开拓生源市场,2024级招生人数达到2100余人,目前学院在籍人数近4000人;持续强化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2024年学院备案学历继续教育专业19个,以通信类、计算机类、管理类为主,主要特色专业有: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工商管理、物联网工程、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重视继续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功申报多项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育部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连续获得继续教育类国家级、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称号,多次获得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获批了省级继续教育类《计算机类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同等学力硕士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累计招收同等学力人员300余人。学院多次获得省级“优秀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先进单位”、“电子注册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成绩突出,与校外机构建立广泛合作关系,不断加强校地合作,依托邮政电信行业特点,在通信技术、网络安全等方面为中国邮政等大型企业承担了大批的员工培训,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培训25000余人。近年来,学院先后获批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全国通信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人员培训基地”、“西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基地”、“甘肃邮政继续教育培训基地”、“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基地”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基地”等,为社会培训了大批党政干部、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学院将按照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新的“三步走”战略,扎实推进继续教育各项改革和建设,夯实我校继续教育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基础,立足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把握当前继续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严正声明

2024-05-08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近期,我校发现个别社会教育机构未经授权,冒用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使用西安邮电大学专属标志进行招生宣传,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扰乱我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作严正声明如下:

1.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唯一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

办公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西安邮电大学信息大厦

学院官方网站:https://jzxy.xupt.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我校每年会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前(预计6月中旬)通过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广大考生可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报考信息。

3.我校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并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全额缴纳需注册学年的学费。收费标准在学院网站公示查询获知,学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在线缴费。学校不委托校外教学点及任何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学费。

4.我校从未利用“小红书”“抖音”“今日头条”“天猫”“京东”“火山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也从未授权任何中介代理机构及个人在此类媒体发布招生广告。以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发布的“学费低/学制短”“快速修读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零基础可读”“免考入学”“学制1.5年”“轻松过关”“快速拿证”“包毕业”等招生广告均属于违规虚假宣传。

5.严正警告利用网站、短视频、微信、短信等媒介手段进行虚假宣传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务必尽快删除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声誉、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招生报名应到我校公布的正规校外教学点报名和学习,不要随意添加所谓“招生老师”或“客服”的联系方式,不要转账给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因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非正规渠道造成损失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生监督电话:029-85383013,029-85383139

特此声明。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