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湖北
创办日期:1981年
主办内容: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同等学力申硕
单位属性:公办
主管单位:湖北师范大学
电话:0714-6570900
网址:https://cce.hbnu.edu.cn/
邮箱:暂无信息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院校概况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同等学力研究生教育及非学历培训等业务的办学单位,是学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学院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北省最早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院之一,前身为1981成立的黄石师范学院函授部,1985年成立成人教育处,1997年经省教委批准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4年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多年来,学院牢守“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初心使命,秉持“唯信、求实、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适度规模、规范管理、注重质量、科学发展”的办学思想,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十余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办学声誉。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教育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学院设有综合事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继续教育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六个科室,教职工22人。非脱产学历继续教育43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4个专业面向社会招生;教育学、数学两个一级学科、21个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校是全国首批“研学旅行指导师”培训基地学校,是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黄石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等十余项社会考试的优秀考点学校。学院立足湖北,辐射全国,充分彰显教师教育特色,与四十余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学历学位提升计划,助力基础教育转型发展。进入新时代,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党的建设、制度建设、项目建设、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五大建设为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大力推进“数字继教”“智慧继教”建设,不断优化办学结构和办学模式,提升办学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服务构建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上积极实践,为推进教育强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有哪些?办学地址在哪里?

2024-11-14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湖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教育部评估合格的成人教育机构,是湖北师范大学从事继续教育及职业培训业务的主体学院。学院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协调发展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那么,湖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有哪些?办学地址在哪里?

湖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有哪些?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成绩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其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0分,且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课程成绩≥70分。

2.外语成绩要求: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外语类专业第二外语语种)考试成绩合格可不用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直接认定为达到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三)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者。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者;

(二)未获得毕业资格者;

(三)未达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

(四)自考本科毕业至申请学位时间超过半年及以上者;

(五)毕业论文(设计)、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湖北师范大学自考办学地址在哪里?

报名联系地址:湖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院校实际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