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实际情况,为做好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1
硕博连读招生有关事项
(一)选拔对象
兰州理工大学在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符合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等记录。
3.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前置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已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
4.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即CET-6成绩≥425分;获得雅思IELTS成绩≥6.0分;或者获得托福TOEFL成绩≥85分;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近3年公开发表(以审核时间为限),已录用待公开发表的由博士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判)。
5.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资格初审时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须提供拟接收博导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博士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手写签名推荐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所有考生名单(标注清楚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对外公示3天后报送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学院“硕博连读”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学院通知复审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四)专业考核
报名成功的“硕博连读”考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参加专业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等额录取。拟录取考生有变化的,按照既定规则顺序递补。
(五)其他
1.考生在“硕博连读”录取后,当年九月入学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所有待遇均按照博士生对待。“硕博连读”学习年限不少于5年。
2.在规定年限内,确实无法完成博士阶段学业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情况属实,可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转入相应的硕士阶段,完成硕士培养要求,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如最终仍无法完成硕士阶段学业的,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退学处理。
PART.02
申请考核招生有关事项
(一)选拔对象
1.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当年九月博士新生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
2.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往届生;
3.获得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两证的非全日制往届生。
以上考生硕士阶段的前置学历必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它违法违纪相关记录。
3.确有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近3年在本学科(专业)获得高水平论文成果一项(论文水平以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关于论文成果的认定为准,论文须公开发表,已录用待公开发表的由博士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判,时间截止到审核工作开始时间)。
4.英语水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即CET-6成绩≥425分;获得雅思IELTS成绩≥6.0分;获得托福TOEFL成绩≥85分;以第一作者在英文期刊上,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近3年公开发表,已录用待公开发表的由博士招生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判,时间截止到审核工作开始时间)。
5.鼓励博士生导师积极吸引优质生源攻读博士学位。应届硕士且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申请者,直接进入专业考核。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联系博士生导师同意报考后,由导师向博士招生学院推荐。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材料: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手写签名推荐书;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培养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和目录、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可体现学术水平、说明科研能力的材料或证书复印件。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审查所有申请材料,并将所有考生名单(标注清楚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对外公示3天后报送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的“申请-考核”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学院通知复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
(四)专业考核
报名成功的“申请-考核”考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参加专业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顺序等额录取。拟录取考生有变化的,按照既定规则顺序递补。
(五)其他
学院要严格材料审核和选拔流程。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被发现或被举报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假,根据受此影响的工作进展程度,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乃至撤销已授学位。
PART.03
时间安排
考生11月22日开始,在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11月30日截止。考生在报名前将报名材料交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签字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具体复试时间由相关学院通知考生。
PART.04
录取
招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全校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方式选拔考生的复试结果,经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同意后,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PART.05
其他事项
1.考生应仔细阅读《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考生须以诚信为本,如有弄虚作假、考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无论在报名、考试、录取、就读期间等任何一个阶段,均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有意向报考“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早联系符合专项计划条件的导师。
3.“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申请时所提交的成果均须提供相关检索证明。学校招生文件中“高水平论文成果一项”是指《兰州理工大学高质量论文和著作认定办法(实行)》(兰理工发〔2021〕220号)文件中所述的 A 类成果,且“考生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本人导师(含副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
4.本次博士招生录取新生的录取属性均为非定向。
5.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6.本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间为2026年9月,奖助政策及各种待遇问题按照入学当年的文件执行。相关奖助政策在博士新生入学后按博士研究生待遇执行,硕博连读考生待遇在博士新生入学前按照硕士身份待遇执行。
PART.06
咨询电话

研究生招生科:0931-2741880 0931-2973744
PART.07
相关附件链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教育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