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被要求亲自“查车”
近期,全省各地查获了几宗学生接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中小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广东公安厅交管局昨日宣布,将从本月20日起至年底,对全省范围内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和整治。
根据此次整治方案,今年10月底前,全省将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将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将分别对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将组织到辖区交警大、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此次排查整治中,除针对一般的超载、超速、酒驾、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外,乡县道路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同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会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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