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贵州省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人数将达到12.4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如何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充分就业?6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好消息,该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全省计划组织至少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据了解,就业见习对象包括: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根据计划安排,2016年,全省计划组织至少4000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省直有关部门500名,各市(州)3500名,见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市(州)具体为:贵阳市1500名、遵义市450名、安顺市200名、六盘水市250名、黔西南州250名、黔南州250名、黔东南州200名、毕节市200名、铜仁市200名。
该通知要求,各地要按规定对就业见习补助予以足额保障,就业见习经费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见习时间原则上确定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每月1600元,二类区每月1500元,三类区每月1400元),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与此同时,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根据安排,7月20日至22日,省“引导办”采取现场方式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省级报名点设在贵州省人才大市场3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高校工作窗口。参加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见习计划的须到各监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报名(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
入选学生本人持省“引导办”开具的见习报到证及个人资料,5日内到见习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到。见习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前往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学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持就业见习协议及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情况等相关材料报省“引导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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