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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从业者下月将启用版新证书上岗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  2006-06-09    

     6月8日,记者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7月1日起原来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将在全省停止使用,新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启用,拿到新证的职业介绍所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混淆咨询费和中介费将受罚

    据介绍,辽宁目前有各类职业介绍所2000多家,以前经常接到求职者投诉职业介绍所,收取他们职业咨询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部分职业介绍所也在人为地混淆咨询费和中介费,来骗取求职者钱财,而按照劳动部门对职业介绍所从业范围的要求,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组织求职、招聘洽谈活动,开展职业介绍活动等服务,所以咨询服务其实含概在整个职业介绍的过程中。

    为规范职业介绍市场的秩序,杜绝类似违规现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加强职业介绍许可证的监管,原来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要经过审核重新发放。

明年职介人员都得持证上岗

    今年对于职业介绍所的从业人员也有了新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职业介绍所具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要达到50%,在明年年底前,职业介绍所的从业人员要全部具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达不到标准的职业介绍所,将不予或暂缓换发《职业介绍许可证》。

    另外,对于劳动保障、公安、工商部门正在查处的涉案,或虽持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却不进行职业介绍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同样不予或暂缓换发《职业介绍许可证》。作废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将由劳动部门组织回收,进行监督销毁。

新《职业介绍许可证》有效期3年

    按照要求,职业介绍所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正本要在营业场所内悬挂,有效期为3年,也就是到2009年6月30日为止。每年年初还要由发证机关进行年审,凡没有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职业介绍活动。

  同时,为了方便求职者辨别职介所,劳动部门对全省职介所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进行了统一编号,通过编号求职者能分别出职业介绍所是国有还是私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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