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今后必须持证上岗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 2006-06-19 大 中 小
为加强对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全面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素质,陕西省建设厅近日决定,全省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
建设厅规定,凡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理、项目经理等关健性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省建设厅颁发“岗位合格证书”。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理、项目和销售经理等关健性岗位管理人员上岗的凭证。“岗位合格证书”将实行动态管理、复检制度,复检工作每3年进行一次。原参加过住宅项目管理培训的人员,可凭“陕西省住宅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待复检时统一换发新的“岗位合格证书”。
建设厅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时间于2006年8月起正式实施。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理、项目经理等关键性岗位的管理人员没有“岗位合格证书”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