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抬高物管员“门槛”
http://zige.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青岛新闻网 2007-04-26 大 中 小
“有人说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对冤家,可我觉得关键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态度让很多业主不能接受。”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双方的素质不高而起争执。不过,这种局面将有望得到改善,记者从市物业办获悉,国家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及考试工作即将在我市全面展开。根据国家人事部与建设部的要求,今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将实行职业准入制度。
据市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有物业管理公司412家,从业人数约3.5万余人。由于此前没有实行职业准入制,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有的物业公司为了降低人员费用,聘用临时人员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导致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影响了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根据人事部与建设部联合出台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及《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今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同时明确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有注册物业管理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据介绍,推行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工作,即从法律上确立了物业管理师的地位,对于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也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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