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推进校企分离出新措:校企不能再挂高校名
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河北省70来家高校校企将陆续取消学校冠名。
教育部要求,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全名的,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年底前必须全部取消冠名。除作为技术完成人外,高校领导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学校冠名的校企如经营不善形成债务,或者遇到法律纠纷等问题,往往会牵扯到高校。”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取消校企冠名是为了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新型的产业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目前,河北省由高校控股的校办企业有70家左右,数量不多且规模不大,并在不断减少当中。相关高校正在筹备资产管理公司,从而实现校企分离。根据要求,有关高校校级领导也将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的所有在学校企业的兼职,在资产公司兼职的校领导也不得领取薪酬。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类似医院性质并非校企,而是相关医科大学的教学医院,因此可以继续使用高校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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