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志愿录取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过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复试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以各招生学院(中心)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生源及学科培养要求等情况,划定各学科专业2026年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后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调剂公告。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确定规则: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5人,指定专业:045400应用心理、045201体育教学、125400旅游管理、135400戏剧与影视、035101法律(非法学),每个专业1人,按专业排名取专业第一名进入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由招生学院(中心)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考生在招生管理平台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二是现场资格审查。
招生管理平台提交复试资格材料流程:考生登录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stuxynu.molstone.cn/)进行复试资格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考生登陆端口于3月26日8:00开放,届时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提交复试资格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单;
3.个人简况表;
4.政审表;
5.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6.大学期间成绩单(档案复印或教务部门打印):
7.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A: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
1. 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考生可从档案保管部门将其借出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2. 考生《退出现役证》(限士兵)。《退出现役证》由考生个人持有。
使用曾用名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现用名身份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查流程: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交由所在学院(中心)审核,同时将考生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单、个人简况表、政审表交报考学院。
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相关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核验,复印件在复试过程中按学院(中心)要求提供。
(四)实施办法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6年研究生复试实行分批复试,具体批次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的所有考生均要参加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xynu.molstone.cn/)打印复试通知单)、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参加复试。
4. 复试内容含以下几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上机实验)
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上机实验),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中心)按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由招生学院(中心)复试小组组织安排。复试前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编号,并在面试过程中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大专毕业2年及以上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内容为2026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实事求是原则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法:查看政审表,细心观察考生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表现,在专业面试后,可通过与考生交谈、质询,必要时可函调考生在学习工作单位的综合表现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况,并填写政审意见。
(6)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1251工商管理(专业学位)、125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破格复试
我校2026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6. 招生学院(中心)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7. 复试名单、复试流程及日程安排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复试流程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剂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公告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关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四、拟录取标准
(一)招生学院(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测算: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以外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2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思想政治理论×10%;
(二)专业课笔试(技能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三)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未参加学校组织复试的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1. 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须书面报研究生院备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 请各位考生参照以上标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后一周内,自行到当地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发送到相应招生学院(中心)指定邮箱,原件入学时交所在报考学院。(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六、录取
1.拟录取名单由各招生学院(中心)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公示一周内,应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否则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最长不超过2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入学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拟录取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所有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时按自主择业处理。入学后中途将档案从学校转出的在校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7.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无故放弃录取资格或不来报到的,学校将纳入诚信档案,视为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再次报考我校时将不予录取。
七、公示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公示信息: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及申诉电话等。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研究生导师的,还要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2.实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招生委员会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九、政策审核
所有批次的复试工作结束以后,在严格执行国家文件和我校招生复试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对审批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研招网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十、联系方式
信阳师范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实施。
监督电话: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6-639125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办法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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