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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民事法律课玩真的 真实事件搬上课堂

      2011-12-09    

  主讲老师身份是律师,所用的“教材”也是真实案件的当事人。昨日,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民事法律诊所》的课堂上,一位前来听课的老师说:“不会吧,他们还‘玩真的’!”

  该院副院长赵立新介绍,《民事法律诊所》是由张发坤教授领衔、几位老师主讲的选修课。该课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请案件当事人上课堂,现场做学生们的“模特”。师生们按照标准程序,逐一对案件进行分析、受理。每一阶段完毕,由老师现场讲解学生们的长处及存在的问题。

  赵立新说,负责课堂组织的几位老师既在学校教学,他们同时也是校外的专业律师,有多年的办案经验。该课程主要针对大三大四的学生开讲,每年都会从报名者中挑选出几十位,是典型的“精英教育”。

  昨日的课堂,张发坤教授请来了一位当事人。这位刘姓的女士不久前骑电动车,和一辆小车发生刮碰,刘女士左手骨折。警察到场后,判断小车司机全责,刘女士被送到医院手术。前天,刚刚出院回家的刘女士就被请到大学课堂上,作为真实案例,接受学生们的咨询。

  记者看到,上课期间,三位老师和当事人坐在前排,按照程序分别请当事人陈述、学生们提问等。每一个环节后,老师会对这个环节进行总结。整个课堂现场节奏紧凑,环环相扣,和一般的法律课堂比生动得多。

  课后,法学专业大四学生付毓说:“这个课堂对我们来说,一是教给了我们一些实战的经验,二是非常具有专业性,可以让我们提前感受真实的法律工作环境。”

  声音

  赵立新介绍,“诊所式法律教育”其实起源于美国,现在已经在北京大学等7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使用。课堂主要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技能。

  “老师在课堂上讲得再多,不如让他们亲自去接触真实案例,和当事人打交道。”赵立新说。正因为学校一直采用这种实训式教学,学生们受益颇多。“举个简单的例子,2009年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27%,我院学生超过60%;2010年全国是17%,我院是50%;2011年全国还没有出来,但我院是66%。这就是教学实践的成果。”

  昨日,记者采访了在该课堂上充当“模特”的当事人刘女士。

  因为对法律不是很懂,刘女士坦言“隔行如隔山”。从医院出院后,考虑到医嘱里所说的休息时间和定期检查时间,她准备向小车司机提出部分营养费和误工费的要求,于是就找到张发坤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前天,张教授提出希望她能上《民事法律诊所》课堂,配合学生讲一次课。开始她还有顾忌,但张教授态度很诚恳,并答应以后给她提供法律支持,她便答应了。

  “没有想到我还能走上大学的讲台。”刘女士说,课堂效果很好,她也从中学到了很多,能为大学生们做一点事情,很值得。(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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