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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长江大学自主招生开始 3月1日-3月18报名

      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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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依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生源影响学校未来”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多元化,让学生的个性和多样化才能得到充分尊重和展示,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良好平台。通过自主招生方式,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及获奖、特长等因素,选拔一批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具备发展潜能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凡具备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湖北省高中毕业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一定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个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奖励的学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地(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4.具有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地(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学作品;在地(市)级及以上语言、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奖者。

  5.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者其它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

  三、招生规模

  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湖北省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文理兼收。

  四、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在线报名时间:3月1日-3月18日。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的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录长江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并打印《长江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并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根据自身获奖情况和兴趣特长在语言文学组、理工组、艺术组、体育组、综合组等测试组别中慎重选择,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测试。同时学校可依据考生的报名情况对部分考生所选测试组别进行调剂。

  3.报名材料

  (1)《长江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2)高中阶段已修习课程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3)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复印材料均不退还。

  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与报名,然后寄送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邮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以邮件寄发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招生与注册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4023

  五、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与注册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我校将于3月22日在长江大学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通知学校或考生,请考生留意网上信息。

  初审合格的考生,逾期不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3月26日(10:00-13:30)。

  发放准考证时,将审核获奖证书原件。

  六、考核办法

  学校考核小组将根据考生特长和报名时选定的组别,对考生分组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将根据不同性质采取能力与特长展示、分组讨论、提问交流等三种形式进行(任何类型的考生只选取其中一种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1年3月26日下午(14:00-17:00)。

  七、名单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入围考生即获得我校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围考生名单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八、优惠政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入围资格、高考成绩达到省二本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将予以录取;分数达到我校校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九、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普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与注册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处对自主选拔录取过程全程监督,以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

  2.我校招生网将公布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考生合格名单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十、费用标准

  考试费用:100元/人。此项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名单,并公布委(、分组讨论、提问交流等三种形式进行考核附:

  招生网址:www.yangtzeu.edu.cn

  电子信箱:zsb@yangtzeu.edu.cn

  咨询电话:0716—8060550

  举报电话:0716—8060992

  传真:0716—8060813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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