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职教实习规范化 实习要有报酬保险
教育部:禁止安排非对口专业中职生去歌厅等实习
9月20日,教育部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
规定指出,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顶岗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顶岗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非专业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非相关专业的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实习。
规定要求,对于顶岗实习的学生,要按照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不得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三方顶岗实习协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
教育部提出十二项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措施
针对标准缺失、责任主体缺位、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现实问题,1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十二项措施,力求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这是教育部第一次专门就实习管理工作部署召开工作会议。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会上指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在社会各界支持和职业教育战线的共同努力下,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明确了学生实习定位,制定实习管理的部分制度,建立了学生实习企业相关免税制度,探索形成了一些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
![]() |
[中国教育在线湖北分站] |
扫一扫 关注 |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