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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考报考简章
温馨提示: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践课考核(包括论文答辩)申请、转考申请、免考申请等事宜,均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学考试平台(网址:https://www.nm.zsks.cn)办理,时间固定为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具体申请办理的时间、条件、方式以及工作调整也都会在此平台发布公告、通知,希望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及“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另外手机讯息也是考生获得自学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如有变更及时上网修改。
2023/07/2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温馨提示: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践课考核(包括论文答辩)申请、转考申请、免考申请等事宜,均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学考试平台(网址:https://www.nm.zsks.cn)办理,时间固定为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具体申请办理的时间、条件、方式以及工作调整也都会在此平台发布公告、通知,希望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及“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另外手机讯息也是考生获得自学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如有变更及时上网修改。
2023/07/21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自考申请毕业条件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2023/07/21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023/07/21
来源:教育部
北京市关于开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专升本)、产品设计专业(专升本)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下半年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专升本)和产品设计专业(专升本),主考学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3/07/21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政策解读|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2023/07/2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吉林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专业
根据主考学校东北电力大学有关申请,并结合该专业考生报考规模情况,研究决定从2023年10月起,对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进入停考过渡,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3年过渡期,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 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2023/07/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2023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补报名时间
我省2018年启用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至今满5年,大量考生需按规定更新照片,因部分考生来不及更新照片,导致报名不成功。鉴此,决定于7月10日-12日对续考生再进行一次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名。请相关考生按时办理报名手续。
2023/07/20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福建自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专业有调整
鉴于主考学校学位授予受限以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2个专业进行相应调整。
2023/07/20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校申请,鉴于主考学校学位授予受限以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2个专业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7/20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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