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进入后,考生要认真阅读《申请毕业考生必读》的内容,特别留意网上毕业申请、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的开通、结束时间等,仔细阅读后输入注册的准考证和登录密码进入毕业申请页面。
2022/08/02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关于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延期举行。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星期一)、25日(星期二)。具体开考安排及相关要求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2/08/02
来源: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和英语两个专科专业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辽宁省决定停考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毕业证书。
2022/08/02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如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2022/08/02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区)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复核申请应当写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申请复核的科目。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由各市(区)招考办打印。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自考成绩复核申请。
2022/08/02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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