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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01/04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报名选课3月5日截止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 = 笔试考试成绩×70% + 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2023/01/04
来源: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2023/01/03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发布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等规定执行。
2023/01/03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01/03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将于12月30日开放打印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1月7-8日举行,系统自12月30日起开放打印准考证(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打印)。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打印本人准考证。
2023/01/03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受理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通告
江苏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8日举行。为维护考生权益,决定在考后开展针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01/03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3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教材目录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2023年4月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通知如下。
2022/12/30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青海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办理毕业事项的通告
根据青海省自学考试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2/12/30
来源:青海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汇总表
2022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汇总表
2022/12/30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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