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四川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和课程免试申请的通告
我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更改和课程免试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08/12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及其他政策不允许报考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
2024/08/09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入籍须知
湖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至27日进行,为确保新生入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4/08/09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关于2024年天津市成人高考退役军人免试入学及政策加分身份认定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退役军人申请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和政策加分身份认定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4/08/08
来源: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河北省关于自学考试电子商务(本科)和产品设计(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主考学校全日制专业设置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和主考学校共同研究,决定自2026年起调整电子商务和产品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4/08/07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方式
日前,天津市招考资讯网(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联系方式》请有报考自学考试意向的学习者确认好开考专业的主考院校,确保不要被虚假信息蒙骗!
2024/08/07
来源: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跨省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2024年下半年跨省转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8/05
来源:山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将开展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8/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2024/08/01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内蒙古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免考、转考工作的公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栏目的报名报考系统选择“2024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申请 。考生在申请免考时要在网上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图像并缴费,收费标准为45元/科,如不上传免考所需证书、报告等,不予审核通过。要求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上传的图像清晰完整。英语和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成绩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上传的证书、报告在网上无法查询,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供成绩认证报告,则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学籍登记表》(须提供《学籍登记表》验证网址或核验电话)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在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
2024/07/31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1 2 ... 25 26 27 28 29 30 31 ... 176 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