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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讲堂:自考报名等业务办理期间出现“交费异常”该怎么办?
自考考生朋友们,我市自学考试相关业务即将开始办理,若您在报名报考、转并合格成绩、办理毕业证书过程中遇到了“交费异常”问题,请不要着急,快来一起看看如何解决吧!
2023/07/24
来源:天津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温馨提示: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践课考核(包括论文答辩)申请、转考申请、免考申请等事宜,均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自学考试平台(网址:https://www.nm.zsks.cn)办理,时间固定为每年的3月初和9月初,具体申请办理的时间、条件、方式以及工作调整也都会在此平台发布公告、通知,希望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及“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另外手机讯息也是考生获得自学考试信息的重要途径,考生要如实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如有变更及时上网修改。
2023/07/21
来源: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部分节选)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023/07/21
来源:教育部
北京市关于开考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专升本)、产品设计专业(专升本)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下半年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专升本)和产品设计专业(专升本),主考学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3/07/21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政策解读|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2023/07/20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网络工程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校申请,鉴于主考学校学位授予受限以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2个专业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07/20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发布了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
2023/07/20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发布了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
2023/07/20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2023/07/20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结果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精神,我省2023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已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现将专业登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2023/07/19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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