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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须知
我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8月21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2023/07/19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023年6月拟毕业考生名单公示
经审核复查,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拟毕业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3/07/18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2次)2023年10月考试课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3.2次)2023年10月考试课表、课程简表已公布
2023/07/18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北京关于安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安全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现具体通知如下:
2023/07/17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关于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主考学校,现具体通知如下:
2023/07/17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关于财务管理专业(专科)等3个专业变更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第1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变更财务管理专业(专科)、财务管理专业(专升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专升本)等3个专业的主考学校,现具体通知如下:
2023/07/17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平面广告设计(一)》课程考核说明
因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中的《平面广告设计(一)》课程[课程代码:10068]调整考核方式,现将课程考核说明公布如下:
2023/07/17
来源:北京市教育考试院
吉林省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主考学校东北电力大学有关申请,并结合该专业考生报考规模情况,研究决定从2023年10月起,对能源与动力工程080501(原:电厂热能动力工程080502)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原: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605)2个本科专业进入停考过渡,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3年过渡期,自2026年下半年不再安排该专业的课程考试, 2027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2023/07/14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须知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辽招考委字〔2009〕21号)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审查和课程免考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2023/07/14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23年浙江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报考说明
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
2023/07/1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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