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夏季)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届(夏季)毕业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赣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校2025届夏季(2023级2.5年制专升本学生,及仍在修业年限内往届申请毕业)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老师遴选、聘任:

1.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论文指导老师的专业背景须与所指导专业相同或接近。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20 人。

2.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论文指导教师由我校负责安排,论文指导费由我校列支,各教学点不能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论文指导或答辩费。

二、教学点递交申请申请撰写学位论文学生名单

按照我院发布的格式,递交申请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生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的学生名单,名单包含论文选题、推荐指导教师(选填)等。每位学生只有2次申请我院派遣指导教师指导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的机会(附“通过学位英语名单”)。

二、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1.选题及开题报告:3月15日前完成;

2.初稿、二稿、三稿:5月30日以前完成;

3.盲审:6月10日之前;

4.答辩:6月15日之前;

5.终稿:6月20日以前完成

6.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查重检测报告(原文对照报告):6月20日以前

7.论文材料归档截止时间:6月20日

四、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盲审及答辩

指导教师认为学生的论文合格后,再组织教师对申请学位的毕业论文进行盲审及答辩,具体工作由各教学学院负责安排。

每篇论文匿名后送2位同行专家盲审,2位专家评议意见均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不能进行下一步答辩。

申请学位论文不及格(总评小于60分,总评成绩=指导教师评分*0.4+评审教师评分*0.3+答辩教师评分*0.3)不能申请学位,如学生仍在修业年限年可申请延期毕业,可重新修改论文,于下一次申请论文盲审及答辩;学生亦可申请放弃学位,申请毕业论文撰写。但学生只有一次再次申请由我院派遣指导教师撰写学位论文的机会。

五、其他要求

1.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文本。学术不端行为实行终身追责、一票否决,视情节追回责任人所获利益,并报学生所在单位严肃处理。

2申请学位学生论文需要报教育部抽查,抽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追回所获学位。

3.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应选择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经我院与维普公司协商,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可以免费为我院毕业生提供2次论文检测机会,详细情况见《维普论文查重操作手册》。查重时只需上传论文正文,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5%。

五、材料要求

通过答辩后,递交毕业生论文材料只要交电子版:

1.学生毕业论文正文终稿(Word文档及PDF文档,含论文封面、作者声明、论文标题及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正文”命名。

2.毕业论文附表PDF文档:含开题报告(学生及指导教师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评审意见表(指导教师填写)、盲审教师评审意见表、答辩评审意见表(答辩委员填写)、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填写),以“学号+姓名+附表”命名。

3.按盲审评审教师及答辩教师要求修改后的全文查重报告(PDF文档),电子版以“学号+姓名+检测报告”命名。

4.赣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5届(夏季)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Excel文档),电子版以以“XX学院或XX教学点+成绩汇总表”命名。

学生答辩通过,请各教学点将以上材料压缩打包,于6月30日之前发给我院岳靓老师收。

 

 

赣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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