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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26 20:01:00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一)高校名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顺乐街33号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约合843.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1平方米;生师比15.6:1;专任教师63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9.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0.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125.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87.9元;纸质图书147.9万册,生均图书137.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为标准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和网上预订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聚焦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行业需求,结合学校定位、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不超过上一年预留计划数,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确保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不易被退档。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三)语种要求
  1.各专业语种不限。
  2.英语、商务英语两个专业非零起点教学,英语零基础考生慎报。
  3.学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的大学外语课程为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四)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招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招生计划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位授予标准,颁发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收,各招生专业学年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
  住宿费:3000元/人/学年(无空调),3500元/人/学年(有空调),按学年收取。
  (二)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具体措施
  学校为贫困生提供绿色通道,保证新生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孤儿大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全部减免;为贫困生在校内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四)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1.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
  2.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人/年  二等3150元/人/年
  5.学校助学金:一等20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6.新生奖学金:8000元/人
  7.学业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年  二等2000元/人/年  三等1000元/人/年
  8.考研奖学金:5000元/人
  9.单项奖学金:
  学科竞赛类:
  (1)国家级特等奖:A类2000元,B类1700元
  (2)国家级一等奖:A类1800元,B类1500元
  (3)国家级二等奖:A类1600元,B类1300元
  (4)国家级三等奖:A类1400元,B类1100元
  (5)省级特等奖:A类1200元,B类1000元
  (6)省级一等奖:A类1100元,B类900元
  (7)省级二等奖:A类1000元,B类800元
  (8)省级三等奖:A类900元,B类700元
  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类:
  (1)国家级一等奖:1500元
  (2)国家级二等奖:1300元
  (3)国家级三等奖:1100元
  (4)省级一等奖:900元
  (5)省级二等奖:800元
  (6)省级三等奖:700元
  (7)市级一等奖:600元
  (8)市级二等奖:500元
  (9)市级三等奖:400元
  六、录取办法
  (一)投档比例
  各省投档比例均为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体检要求
  1.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三个艺术类专业的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和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均不予录取。
  3.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4.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3.辽宁省2026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学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相同投档单位内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达不到专业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1.普通类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原则,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部门文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或出现无法区分排序的情况,历史学科类/文史类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理工类依次参考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参考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
  艺术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合格线),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及录取原则执行。
  (1)如果有未明确规定投档原则的省份,则按照辽宁省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即“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对投档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科目顺序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6208758、86208881、86209933
  网  址:https://www.luibe.edu.cn
  微信公众号:iinfo_luibe(学校微信公众号)
  Luibe_zs(招生微信公众号)
  招生小程序: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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