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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进展、经验和规划
2011-04-06 10:48:00

  2002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明确任务,狠抓落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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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进展

  辽宁省始终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硬件建设上:一是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校中校”58所,改造城区薄弱学校960余所,使更多老百姓的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二是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建设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940所,基本实现了一乡(镇)一校的建设目标,同时撤并5601所(个)布局不合理的中小学校(教学点),整合了教育资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三是全省总投入8.26亿元,大力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校校通。在软件建设上:一是实行省示范性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全省比例已达到90%以上。二是开发建设省、市级义务教育精品课例,覆盖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要学科。三是实行城乡划分大学区,加强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定期交流。在大学区中,鼓励骨干教师从强校到薄弱学校任教、教师备课和学校管理实现统一,全面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省级全员培训,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区域内均衡配置。同时,实施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本科生计划。全省各级财政共同投入2752万元,招聘2653名师范本科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辽宁省加快推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有效遏制了择校现象,促进了教育公平,赢得了全省人民群众的好评。全省14个市中有11个市的教育行政部门被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在省政府组织的对11个重点部门作风进行评议的群众问卷调查中满意度名列第一,已连续8年被省委评为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二、成功经验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法律职责。省政府从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新高度,从缓解经济转型时期所积累社会矛盾的新视角,从加速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新形势,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刚性指标。在保证政府教育财政投入“三个增长”基础上,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本全部由政府“买单”。在改造城区薄弱学校和建设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上,全省投入资金100多亿元,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加满意。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系统设计,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辽宁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现实,审时度势,统一思想,于2002年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明确政府主导,首先在县域内推进均衡发展,进而实现市域内的均衡发展,再为全省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创造必要条件的发展目标。2003年,周密设计出台了在全省农村开展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在城区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两大主线战略性意见,搭建了一个县域内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平台;2005年,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写进“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2006年,制定了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2008年,出台《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明确了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2011年,启动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计划,并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每年都有新目标,每年都有新举措,每年都有新突破。环环相扣、步步为营,创造了分步实施、梯次深化、全面推进的辽宁模式。

  三、未来规划

  站在新起点上,辽宁省将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基础教育强县(区、市)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区、市)创建工作为主抓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推动义务教育学校配置均等化,加大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健全扶困助学体系,为每一个公民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从2011年起,利用5年时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证学校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信息化等资源配置基本均衡,使区域内中小学生基本享有同等的学习生活条件。统一调配教师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在编制总额内,分配各校编制,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编制。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增强教师的流动性,每年交流本区域内专任教师总量的10%,到2020年,专任教师全部实现交流。从2011年起,实施“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录用分配到中小学教师岗位。从2011年起,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教师要以“特岗计划”为主。建立优秀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的长期机制。每年安排城市教师的5%(4544人)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到2020年具有支教经历的城市教师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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