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与山东大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市隆重签署共建“山东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合作协议。与此同时,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6所自治区高校分别与山东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此次合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务实举措。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包献华会见山东大学党委书记任友群一行,并共同见证签约。
此次共建研究院旨在整合三方优势资源,以建成国内一流新型研发机构为目标,聚焦国际学术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需求,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为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五大任务”和“模范自治区”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撑。根据合作协议,三方将在教育、科技创新、人文交流、战略决策咨询、文化、医疗卫生等六大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在签约仪式上,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等6所自治区高校分别与山东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学科共建、科研合作、人才交流、平台共享等方面开展精准对接,例如:内蒙古大学与山东大学将在生物学、生态学等学科开展联合攻关;内蒙古工业大学与山东大学将聚焦能源动力、智能制造等领域共建产学研基地; 内蒙古医科大学与山东大学将在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科研等方面深化合作。此举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高校与山东大学的合作从单一项目向系统性、战略性合作升级,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注入新动能。
此次合作是内蒙古自治区构建“校地协同、产学融合”创新体系的重要实践,既落实了国家关于支持边疆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也为山东大学“双一流”建设拓展了新的实践场景。通过整合高校智力资源与地方产业资源,将有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内蒙古在“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弘扬蒙古马精神、闯新路进中游”上取得更大进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自治区教育厅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持续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合作任务落地见效,努力打造跨区域校地、校校合作的典范,为建设教育强区贡献力量。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