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对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做好新增推免资格高校申报及确认工作有关部署,经符合条件高校自主申报、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推荐并公示,现对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67所新增推免资格高校予以备案。
新增推免资格高校备案名单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天津美术学院
河北地质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北北方学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沈阳体育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大连大学
北华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哈尔滨体育学院
上海电力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海军军医大学
常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西湖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皖南医学院
安徽建筑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河南医药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江汉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
佛山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桂林医科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海南医科大学
四川美术学院
陆军军医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四川音乐学院
成都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云南中医药大学
西藏农牧大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空军军医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塔里木大学
喀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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