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育学部由常务副部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履行以下职责: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学院(部)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3.审核确定复试、调剂和拟录取考生成绩单等。
(三)各学位授权点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导师组,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加复试。组长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复试经验、学术能力强的导师担任,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复试导师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学位点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2.做好复试工作中一切过程性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材料至少保留5年。
3.做好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四)各学位授权点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命题小组至少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本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科目题库的命题工作。
2.负责本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题库(包括英语能力测试)的命题工作。
3.命题组组长要对试题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准确无误;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4.命题小组要确保题库试题数量充足,避免试题重复使用。
5.命题人员向各招生学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订《保密责任书》。
(五)外国语学院选派专业英语教师协助各学位点完成复试英语能力测试工作。
(六)学校纪委全程监督复试及录取工作,各学院(部)党委(党总支)负责监督本学院(部)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复试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二)落实分类选拔要求。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坚持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考核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违反招生考试程序,不按规定规范执行。
(五)严防作弊。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进考场,严防考生作弊行为。对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三、复试时间
进入我校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与流程相同,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一)第一批次为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复试截止时间:3月30日。
(二)第二批次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启动时间:4月8日,具体安排见《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暂未发布,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
(三)各招生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情况,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复试工作。
四、复试方式
(一)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同一学科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各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方式,具体学科专业复试方式以学院(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1.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软件平台统一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云考AI”,“腾讯会议”作为应急备选平台。现场复试由各招生学院(部)负责组织;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部)负责实施。
2.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各招生学院(部)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提前告知考生,并对复试考生逐一进行培训和演练,3月25日前完成模拟演练(网络远程复试操作指南〔考生端〕)(附件1)。
(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各学科专业具体差额比例由招生学院(部)自主确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复核,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一)审核材料提交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的考生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于复试报到前按学院(部)要求通过“云考AI”平台提交。
(二)审核材料提交清单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2.考生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3.考生本人签名的《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状况考核表》(附件3)。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6年5月30日之后);
往届毕业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告验证有效期须在2026年5月30日之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下列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在职考生提供《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工作单位和户籍证明材料。
(2)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相关加分项目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证明等)。
(三)各学院(部)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1.审核考生身份
(1)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综合比对“宁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中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审核同等学力考生是否为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两年及以上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审核考生毕业证书
对应届毕业考生须核对《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对非应届毕业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
3.审核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
对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审核考生身份和毕业证书外,应届毕业考生须审核《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须审核《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工作单位和户籍证明材料。
4.审核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符合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审核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审核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服务期满考核证明等)。
5.审核非全日制考生
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复试前须审核《宁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复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面试、英语能力测试。各学科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决定是否增加专业课测试。
1.面试
各学院(部)需提前命制面试试题并装袋密封,制定面试评分标准,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回答。面试满分100分,一般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英语能力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应包括听力和口语,是否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笔试由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培养要求自行决定,具体测试内容须在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并明确各测试内容权重。
3.专业课测试
相关学院(部)若增加专业课测试,须在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专业课测试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成绩核算及报送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1.复试成绩核算方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5%。仅有面试形式的学科专业,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5%;增加专业课测试的学科专业,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专业课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录取成绩核算方法。具体核算公式为: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成绩公布及上报。各学院(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并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填写《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成绩表》上报研究生院,成绩表中须明确录取意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研究生院通过官网发布拟录取名单。
七、调剂
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目录及政策详见《宁夏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调剂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最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各招生学院(部)可根据本学院(部)学科专业特色制定调剂细则,提前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八、录取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审查合格,学业成绩良好,潜在能力素质表现突出,复试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三)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拟录取通知而空出的招生指标,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成绩排名递补已复试合格的考生。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指标微调。
(四)所有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低于60分的;
3.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
4.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的;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的;
7.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资格审核复查不合格的。
九、信息公开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相关信息同步在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
十、监督和复议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考生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申诉。
申诉电话:0954-2079782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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