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二)面试(包括艺体特长面试)(总分150分)
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按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
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3:00~18:00
普通高中考生面试侧重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中职考生面试侧重于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
文艺和体育特长考生面试侧重于文体特长测试,面试以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的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各类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作为面试时成绩确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省、市级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级及以上表彰。
(3)非艺术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4)中职生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
(5)复员军人证件。
(三)技能测试(总分210分)
学院组织专家对报考茶叶加工与生产、商务英语、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化工技术、畜牧兽医五个专业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考试地点: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13:00~18:00
技能测试依据为我院向社会公布的《2015年单独招生茶叶加工与生产、商务英语、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化工技术、畜牧兽医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七、录取办法
1、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参加文化考试+面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1)对普通高中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对中职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各类别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对艺术体育类特长考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45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参加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人数和考生总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成绩240分(按卷面成绩300分的80%折算)+技能测试成绩210分),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5、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2、按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和全省对口高职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严禁在入学报到期间更改专业。
4、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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