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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坚持“四个突出”激发组织活力 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
2021-12-21 17:10:00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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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简报〔2021〕第29期

  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组织、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建责任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突出政治统领,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一是狠抓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行“第一议题”制度,贯彻“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机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理论宣讲等方式,在学思践悟、深学笃行中扎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二是狠抓党的政治建设。出台《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广东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年召开高校党建工作会议,部署推动全省高校党建工作,连续25年举办高校领导干部暑期读书班,引导全省高校干部和广大师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强化政治领导,实现对省属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政治巡视巡察全覆盖。三是狠抓制度体系构建。全覆盖成立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落细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制定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等“1+5”制度,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保证党的领导在高校中全面发挥作用。选优配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全省民办高校均实现党委领导班子和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实地考核、集中述职机制,把高校党建工作纳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确保高校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突出组织建设,不断淬炼办学治校的基本功。一是加强高校党委建设。推动153所高校规范制定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高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加强院系党组织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明确党组织研究决定、前置讨论及政治把关等27类事项,切实保证院系党组织权责清晰、统筹有力。推动院系党组织在教师交流引进、教师评聘、干部培养任用、课程建设等重大问题上,发挥好政治把关作用。选优配强院系党组织书记,加强院系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全省高校二级院系全部配齐专职副书记和专职组织员,确保党建工作专人专职。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修订学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创新支部设置方式,探索把支部建在课题组、实验室、创新平台上,建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社会实践基地上,培育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560个,公办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比例达到100%。制定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精准施治、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305个。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建立高校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群体、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省2万余名师生党员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11所高校近2000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等地,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386名。明确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推动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岗位津贴、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等政策。

  突出铸魂育人,坚决守好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一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省委书记、省长带头讲思政课,高校党委书记坚持为学生上入学第一堂思政课。实施思政课建设行动计划16项举措、党史进校园10项活动,建设思政课改革创新试点23个,打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与青年学生使命担当》精品课程,不断提升思政课程建设质量。二是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挖掘利用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资源,打造10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引导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持续推动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用好网络“新课堂”和社会“大课堂”,建设广东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连续16年开展“立志·修身·博学·报国”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守好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决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突出责任落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一是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省委教育工委和各高校均制定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党(工)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推动党建工作落细落实。二是逐级落实党对高校全面领导。推动学校党委与基层党组织逐级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责任书》,明确部属高校、省属高校、市属高校、民办高校、省外在粤办学机构、省内异地办学机构、合作办学机构等7类高校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省外高校在粤办学机构管理、合作办学工作等指引,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写入学校章程。三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述职述廉。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分别开展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省153所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书面向本人反馈,并抄送有关地级市委组织部,对排名靠后的高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每年组织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书面述廉,并对排名靠后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约谈。推动高校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考核评价全覆盖,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政治责任,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和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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