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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0 08:53:00
石河子大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石河子大学2026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审查。
  (三)符合《石河子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石河子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及国家相关政策。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仅专业学位接受骨干计划考生报考;博士各专业均接受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二、招生对象
  (一)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二)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三)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三、招生计划
  石河子大学2026年新增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计划。
  2026年石河子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0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20人);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8名(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10人),其中其他骨干计划考生生源地为:甘肃(3人)、青海(3人)、宁夏(2人)、新疆(8人)、兵团(12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招生专业指标分配详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石河子大学2026年理工农医类专业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60%,理工农医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65%。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骨干计划资格审核平台开放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0月24日晚上22时(博士资格审核开放时间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相应延长),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
  (二)网上报名
  1.报考石河子大学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27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完成报名;并按各省级招生行政部门及报考点要求选择正确的报考点。
  2.报考石河子大学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启动后,及时登录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shzu.edu.cn/),查阅石河子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石河子大学发布的《石河子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为准。
  五、复试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石河子大学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招生计划、培养目标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校骨干计划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录取相关事宜详见当年学校复试录取办法。
  (二)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其他骨干计划录取考生中汉族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0%。
  (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四)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石河子大学学习。石河子大学将按照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致。
  六、其他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落实毕业去向至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区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根据招生专业(见附件)进行报考,并积极与招生院校和定向南疆高校沟通联系,明确相关报考要求和就业事项。该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及新疆、兵团教育部门有关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政策执行。
  (二)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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