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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1-03-01 10:04:00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全称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大别山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六安农民学院执行院长单位、国家AAA级景区。
  学校坐落在享有“青山、绿水、红土地”美称的六安市。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边,俗称“皖西”,是大别山中心区域城市、省会合肥经济圈副中心城市、长三角城市群节点城市、国家级陆路交通枢纽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文明城市。六安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旅游资源丰富,是全省六大旅游区之一。学校座落于六安市经济开发区,东临新桥国际机场不到40公里,南近合武高铁、宁西高铁(从学校乘坐201路公交车可直达六安火车站),西接203省道(六寿路),北靠沪陕高速六安北出口。
  学校设有城市建设学院、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政部、基础部、中专部等六个二级学院十二个系三个部。设有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服务产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训计划专业4个,安徽省特色专业13个,安徽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0个,校级品牌专业5个,骨干专业7个等45个专业。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寿路18号
  五、招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分类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校企协同培养育人,开设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互联网金融、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创业实验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计划单列,单独测试,单独录取。
  六、报名
  1、报名条件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学校(含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等。
  2、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6日10:00时—31日16:00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报名的同时填报院校志愿。
  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七、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成绩计算规则、测试时间
  (一)测试实施办法
  1、报考分类考试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2、所有考生(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进行,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普通高中考生(包括退伍军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不分专业类别,统一试卷,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基本素养。
  无论中等职业学校考生还是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校企共建专业,实行单独测试,单独录取。
  各类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应测试类别见下表。
  3、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学校自主命题,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具体内容详见《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测试纲要》。
  (二)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招生考试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8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试考生该项成绩统一按300分计)
  (三)测试时间
  八、录取规则
  (一)预录取
  1、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2、中职考生按专业大类,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普通高中考生不分专业类别,遵循“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统一预录取。预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3、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互联网金融、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创新创业实验班)、无人机应用技术等校企合作共建专业,单独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
  4、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实行单列,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5、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录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4 月30 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我校招生网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六寿路18号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64-3711032 邮编:237158。
  7、学校将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生源结构情况,适当调整面向中职和面向普高的计划及专业之间计划分配。
  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名单5月8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lvtc.edu.cn/)进行公示。
  (二)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2日-13日登录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26日10:00时—31日16:00时,考生登录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报名的同时填报院校志愿;
  2、2021年4月 17日9:00时—11:30时,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3、2021年4月23日,登录我校网站在线测试平台演练,测试平台使用方法见学校网站通知;
  4、2021年4月24日-4月30日 考生在线参加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5、2021年5月8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
  6、2021年5月10日上传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至省考试院备案;
  7、2021年5月12日-13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
  十、其他
  1、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6、我校已经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的资助政策体系,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通“绿色通道”。家庭困难大学生按《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特别提醒
  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畅通。
  9、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564-371210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0、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学校官网:http://www.lvtc.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zsw.l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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